注意 "中華電信" 像詐騙集團,要預定手機的請小心!

蘋果逼台灣電信業者吃掉IP6 20萬隻
哪有可能沒獲阿
還是他們那邊是只拿到大隻的所以逼你買
這次改版簡直是濫到翻濫到底
我第一次聽到定金與訂金在法律上會有不一樣的效力,這個媒體一定會有興趣.

benny5646 wrote:
所以,某某法律部門已跳出來講話了,真利害,各位消費者請小心!


不就只是解釋兩者的差異,何必那邊某某法律部門呢? 搞的好像不認同你的人就是中華電信的人

benny5646 wrote:
我是在中華電信的直營門市訂的,訂金還沒退.
你買了東西付了訂金,等三個星期後說沒有你要的貨,
你換別的東西,不然訂定退給你,你接受嗎.


嗯~ 就沒有你要的貨,然後歸還訂金給你
或者換更高一級的,然後請你補價差,這樣不對嗎?

不然您心中的想法是?

gohomekey wrote:
不就只是解釋兩者的...(恕刪)

能講出這樣話的人決非等閒之輩,所以我應該訴之媒體更有效.
標題有點誇大了
前面有告知要等,基本上店員應該都會說明不一定有貨
如果全額退訂金的話,你不能接受,那當初何必等

bihsh wrote:
嗯~ 就沒有你要的...(恕刪)

是阿!中華電信的態度就是如此,所以我訴之媒體.

benny5646 wrote:
能講出這樣話的人決...(恕刪)


我支持提告,剛剛查了一下,訂與定好像是一樣的意思,
民法第249條的規定。
定金,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適用左列之規定:

一、契約履行時,定金應返還或作為給付之一部。

二、契約因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不得請求返還。

三、契約因可歸責於受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該當事人應加倍返還其所受之定金。

四、契約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應返還之。

簡單來說,我付了定金表示交易成立,除非有特別說明不保證履約,不然兩造雙方都應該要依交易內容來執行,依法有據
你錯就錯在一開始就要去官網訂
就不會受氣了
讓我想起我女朋友之前硬是要在她家巷口的門市訂手機,等了一個多月都沒有貨,
後來我帶他去再過去一點的門市問,人家就有貨,有時候或許不是真的沒貨,是人家不想賣而已,
現在購買的管道這麼多,又何必一定要在那裡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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