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第一條就告訴你了第1條 本法所稱公司,謂以營利為目的,依照本法組織、登記、成立之社團法人。三雄不賺你的錢就不叫公司了,懂嗎至於賺多賺少那是人家的本事,不喜歡你可以去用台星啊只要你有自由選擇權三雄就無罪,這是自由競爭市場公司要對他的股東負責,不賺你的錢對不起他的股東,狠賺你的錢股東會笑嘻嘻這是一體的兩面,你也可以變成三雄股東,就不會在這裡抱怨人家賺太多了所以相反來說,我就絕對不會成為台星股東,因為他不想賺錢虧一屁股,沒照顧股東
我原本是中華的忠實顧客 全家的門號都用20幾年了 但是這2年來 完全無訊號 簡直太發狂了 因為是偏鄉 以前2G訊號還真不錯 無奈中華提前停掉2G了 反映無效 無奈只能試用其他家的 結果台星訊號可以 能叫我不換嗎 大家也只是想要有個良好的通話品質而已不是嗎 如果中華願意照顧偏鄉個案 我也會回去啊 畢竟朋友圈都是老中華啊
鋼杯 wrote:滅頂我持續不喝林鳳營台星我就會用,我高興....(恕刪) 我也是耶!!用台星是因為便宜加上夠用,還有中華太慢之前是中華愛用者(均速20M),後來搬家,月租680元4G網速日夜均速5M(哭)合約到了,跳388,網速21M爽爽用只是最近雙11過後,白天21M,晚上變成10M左右,勉強接受
jhs19710520 wrote:之前看到一篇說好的...(恕刪) 一個是以欺騙 毒害臺灣人的身體來獲取自己的暴利三雄賺 至少他不是用利用臺灣人民的健康換來樓主 如果只是想貪小便宜真的不用發這些文來合理頂新的作為來合理自己想花少點錢去支持毒害臺灣人民健康的公司就....自己偷偷去買吧明知道自己貪小便宜 還大張旗鼓的支持毒害臺灣人民的公司真的不是什麼光彩的事...之前頂新事件發生 多少人列出相關公司 一同滅頂現在居然還有人以嘲笑口吻 看待"滅頂" 事件臺灣人民是健忘且貪小便宜的難怪大企業不怕讓我想起這張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