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扯!沒訊號還要付月租費 用戶怒批中華電「惡霸」

hanwinson wrote:
假議題。我家也沒訊...(恕刪)


電信業者提供的行動網路並非提供Vowifi為主體,如果以此解決,不是正途
jhs19710520 wrote:
https://tw...(恕刪)

中華不倒台灣不好,中華一倒全台都好
用全台最黑心的台星,訊號都比中華強,可見不是只有最黑心,只有更黑心
10月搬家反應
11月改善
減免一個月
中華電信覺得已經做得夠積極了
不過
收回及強制執行舊有點....

用戶得理不饒人

f4962211 wrote:
10月搬家反應11...(恕刪)


是去年10月搬家無訊號,今年11月才改善...

從去年10月起拒絕繳費,今年二月被拆機...

積欠五個月的月租費用,最後中華收一個月租費+購機補貼款共七千多.

最後用戶少繳九千多塊.然後門號也拿不回來.

遠傳更狠角色,

中華還算好的勒!!

ducklin.yaya wrote:
是去年10月搬家無訊...(恕刪)
這也能當新聞...強者永遠傳不到在10年前
小弟家也完全沒收訊~忍痛用半年後付違約金直接退租
重點當初簽約還沒綁手機~單純門號約~而且退了兩次才給我退....

遠傳給的方案是在你家陽台加裝強波器~幫你付一半的錢....
感覺完全沒優惠啊~我買你服務還要自己加裝設備???
台灣很多人的法治觀念真的很差,這是政府以及教育部的錯,先說明。
簽了合約就是照合約走,任何一家電信公司都不可能保證收訊無死角,況且現在各電信都有免費七天試用,選一家上班跟住家收訊還ok的真的不難,趕快通知他們試用!!
況且,拿了人家手機 優惠補貼還不想吐出來就想解約?誰會做這種賠本生意?
另外,有人家頂樓要租給他們建基地台嗎?(有基地台承租戶優惠電信方案歐~)
相信大家都不要!死去死別人家,大家不都這麼想?

偏僻沒幾個人的地方就不說了!集合式老舊住宅區(或附近都大樓環繞)不管安裝強波器在哪一家,受益的最多就你跟你隔壁鄰居,如果大家都裝一來你們跟裝一支基地台在頭上似乎也沒甚麼分別,二來成本根本不夠你們的月租來補貼,所以別奢望電信公司幫你處理到好,請自己先去辦試用才是預防之道。
taikon wrote:
...(恕刪)
偏僻沒幾個人的地方就不說了!集合式老舊住宅區不管安裝強波器在哪一家,受益的最多就你跟你隔壁鄰居,如果大家都裝一來你們跟裝一支基地台在頭上似乎也沒甚麼分別,二來成本根本不夠你們的月租來補貼,所以別奢望電信公司幫你處理到好,請自己先去辦試用才是預防之道。


亞太不就在搞嗎,除了微基站設備的硬體費用外,不用付基地台租金,也沒有基地台優惠,連電費網路費都省了,用戶自願申辦也不怕被鄰居檢舉拆除
當時簽約應該已經有搭配手機
且終端設備補貼16000多,應該是搭高階手機綁千元以上月租
要完全不付這筆錢,應不可能
且業者也願意讓步,把解約金降到7000多
從16000多減到7000多...減收4個月月租,可以了
是我就7000多元拿出來付清,NP別家去
沒必要再跟業者盧了...

勇者小欽 wrote:
是金額方面可以雙方協商,不能自己意氣用事停繳月租費,我自己也是有過一次這種狀況,先是請電信商來測訊號,確認也是基地台撤台影響後,決定解約,客服算一算,因為我有補貼手機,所以要繳3千1百多(含月租費)的違約金,我跟電信商好好協商,從原本估計補助2000元,最後同意補助3000元(對方說這是他可以決定的上限),然後以1百多元快樂的解約,所以,事情是要看怎麼處理的,用不正確的方式處理,還在那邊哭夭,真的要告絕對是輸的好嗎?畢竟合約白紙黑字寫得很清楚,而且合約並沒有任何一個條款是收訊不良可以無條件解約的


這樣不錯,爭取到最優惠的條件
多年前家人解約台哥大,那時2G還沒停,4G還沒開台
因為家人工作地方3G收訊不良,只有2G訊號,同事的中華跟遠傳,都有3G訊號
但晚上回到家就有3G訊號
最後要解約,原本3200多,經協商後降到1800,畢竟回到家3G訊號就正常
約打6折解約,家人也可以接受,畢竟在我家這邊的3G是收的到的
就付錢解約 NP別家
taikon wrote:
台灣很多人的法治觀念真的很差,這是政府以及教育部的錯,先說明。
簽了合約就是照合約走,任何一家電信公司都不可能保證收訊無死角,況且現在各電信都有免費七天試用,選一家上班跟住家收訊還ok的真的不難,趕快通知他們試用!!
況且,拿了人家手機 優惠補貼還不想吐出來就想解約?誰會做這種賠本生意?
另外,有人家頂樓要租給他們建基地台嗎?(有基地台承租戶優惠電信方案歐~)
相信大家都不要!死去死別人家,大家不都這麼想?..(恕刪)


這算是以偏概全
只許電信業可以拆基地台
不許消費者搬家?
完全沒訊號要求退租,消費者也沒說不退原先拿的手機補助款阿
你仔細看新聞
是中華要求照合約,要求他繳交未到期合約期間的違約金,其實就是月租費要強迫繳滿30個月
當事人當然不願意繳吧,剩下二十幾個月的月租費快兩萬
中華後面不是更狠嗎? 把欠費的停號還告上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要不是被害人向消基會反映
可能真的被吃死死,被強迫繳錢,然後被冠上奧客的名聲
若非透過消基會申訴大概沒辦法用只繳月租費+退還手機補助款的 合理方式 解決
另外這邊應該是要針對現行電信業者的合約問題檢討才對
如果有退租經驗的就知道
有些單門號方案
沒拿手機補助款也要繳高額的違約金
現在電信業合約算是走火入魔
以補償款的名義預先扣住消費者,只要一簽約,就強迫你要用到滿
根本就不管消費者或電信業者是否有問題
這也是為什麼亞太常被客訴
因為試用的訊號與實際申辦時,訊號速度不一樣
想要退租變成強迫你繳滿
甚至一堆沒有優惠的網路門市方案
都敢跟你收高額的違約金
像台星188,用優惠200元月租費當藉口,你退租不是繳你使用幾個月的優惠
是要繳你未使用的優惠,這才是神奇的地方
要賠沒使用的優惠
也不知道NCC怎麼會通過這種荒謬的合約
所以當你仔細檢視合約時
你就會發現陷阱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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