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要護航我也無法了!先澄清一些問題有人說怎過世不拿死亡證明書去申請這部分我也有說過了,當初全部的繼承業務處理時都先去辦了過戶,合約沒有異動!現在需要解約換其他家便宜的留號方案如遠傳49 台星 亞太的方案,自然申請時也不會帶到謄本!而太老實嗎...我只能說我兄妹倆都不到25歲,妹妹更是剛畢業就在照顧爸爸還沒出過社會,自然也沒想太多至於有人說抹黑服務員,很抱歉現在門市都有DVR,真要提出證據請問某樓是否也要道歉一下?既然敢講就要敢負責,我無故去抹黑這間門市幹啥?再者當下話講出了怎錄影照相想笑死人喔?
紫色拼圖 wrote:年前我的爸爸過世了,(恕刪) 你都知道換位思考了~~一個普通的營業員也是領薪水的你都強調別家有比較便宜的資費了他家還能有比他家好的資費方案也不用你特別強調了...還是你認為這個服務你的是這家電信業CEO可以為你特別弄個VIP方案? l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