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ve10390 wrote:
大概3月底左右我在家(恕刪)
看了3遍,大概看懂八成了
首先,基地台被拆,訊號不好,要求無條件解約
樓主本人門號合約剩四個月 違約金3000 客服-1000
樓主婆門號剩二十個月 有 綁手機約並有拿手機 違約金9000客服打9折
首先,為什麼有違約金的產生,就是有簽合約
業者說2年都用我的服務,我可以給你更好的優惠,然後甲乙雙方就簽定合約了
這優惠有2個部份,一個是無形的,一個是有形的
無形的是指通話優惠(免費通話數、通話費率)、月租費減免(可能原價999綁約變699)
有形的是指實體商品、如家電、手機、3C產品....等。
樓主本人無條件解約合理
樓主婆就有爭議了,雖是訊號問題,但手機也確實拿了
只要它手機價格在建議售價內都不算賣貴
合約內也有違約金計算公式,是分期的概念去計算
簡單講手機2萬分24期,樓主婆只繳了4期,電信業者要回後20期的手機費用才肯解約
至於怎樣折舊就要靠樓主自己去爭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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