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客 wrote:
噗
所有電信合約都有那串文字
不信你拿出你的看看 😂
而且那串文字早已經被消保官與法院認證過是不平等條約
是無法律效用的 🤣🙈
反正政府是站在消費者這邊的
放心啦⋯⋯👍🏻
請問那段文字哪裡被消保官與法院認證過是不平等條約?
那段文字如果是針對有綁約的客戶, 那當然是不平等條約,對綁約客戶自然是無制約力
但對不綁約的客戶,怎麼會是不平等條約?
沒綁約還想享受永遠不變的合約,對公司來說平等嗎? 對簽綁約的消費者來說又平等嗎?
簽不綁約的人,本來就要去面對公司未來變更資費的風險
不然電信約分成綁約和不綁約的意義何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