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年前在某電信辦的門號被陌生人用,又來討違約金

也許超過15年後,就無效了!
un3354
...
一整個邏輯錯誤的鬼扯蛋
別人用電話你再繳錢?


鳳凰寺 風
注意網路禮節
owlowlowl0212
一個罵人 "跟白癡溝通"的貨你也配來講注意網路禮節? 別在這秀下線滾遠點去!
到當初申辦電信行說明來由
一般紙本申請書會留存且也有電子掃描檔
印象十多年前就已經有電子化了
所以要調合約書也很簡單

十多年前遠傳合約書有三份
通訊行/公司/消費者
且還會掃描留存電子檔在系統


一號兩用也只有你們說詞
在電信法上不可能
那門號可能被停話很久,且你們一直不繳月租費或是違約金
約略1~3年該門號就會再回市場販售

自行走一趟通訊行詢問如何處理
且在通訊行再播給電信客服(店面只能處理部份問題,你這問題還要公司端那處理)
這個問題
我家已經被討10年了
就真的沒辦過門號
寄張討債單就想要錢
十幾年前流行過辦門號換現金,那種多辦的高月租卡通常是不會給門號主人用的。
這種情況無解!
N年前的王八卡 ,
就是某些管道取得別人的身份證件,
辦理許多電話卡
然後轉賣給第三人

當年配合的是通訊行(樓主說的電信業者)
用正常管道申請,再轉售給第三方
早期八大很常使用這類卡
--------------
現在這類王八卡的人頭通常改成移工 ,
配合的通常就是二類電信業者與詐騙集團合作
一類電信的部份,管制比較嚴格,應該比較不會發生
--------------
至於處理方式 ,
就只能等對方提告 ,
然後自己這邊準備足夠的證據
例如證明文件是否曾經遺失等等
當年是否有報案紀錄等等...

如果都沒有... 就
(1) 放給他爛 ,等法院怎判就怎處理
風險就是有可能會被短期的扣押戶頭拍賣資產等機率
(2) 認賠,不想惹麻煩,吞了
(3) 認賠,但積極協調,賠少一點,看對方是否願意
提醒樓主,記得錄音當證據 , 以及不要不去理會寄來的各種文件
廢文一篇
10幾年前?
應該是亞太吧,現在要跟遠傳合併了,所以就把舊帳全部撈出來委外發催收函....

首先在民法上電信費用屬於為其提供商品之代價,請求權屬於2年短期時效,意思
就是電信公司2年沒來要就無法請求了
所以這就是有些人會說不用理他的來由,這種到法院支付命令也請不下來,法院也
是會看時效的唷。
但是妳應該就會被列入該電信公司的黑名單,這個時候就看你要不要為了去使用該
電信公司的服務而去處理這件事了。

10幾年前的確很多王八卡就是這樣來的,我以前也被弄過,只是後來我有提告去處
理這件事情。只能說辦電信服務還是去直營店比較有保障。
finzero
所以樓主就是主張民法第127條就可以的意思
badapple
基本上是,但是要做時效抗辯,首先要先收到支付命令,再來打債權不存在;不過除非資料齊全無瑕疵,不然法院不一定會給支付命令的全台灣欠電信費的其實很多,通常只有一定金額以上的電信公司才會馬上去請支付命令。
我覺得第三個門號會不會是當初你家人把他轉賣給別人了,然後對方現在不繳錢,所以電信公司來跟門號的真正所有人追債?就像權利車一樣
這只有兩種可能
一種是通訊行洗手機 拿你家人的證件去辦
二種是你家人洗手機 洗出來後就擺爛不繳費
兩種都有可能
但是過十幾年了 已經都搞出債權憑證了
打官司你穩輸的
因為怎麼可能門號被盜用 被催繳費了 卻沒動作
反而是放給他爛 正常人都會去報警停用門號
所以你穩輸的 不管是誰洗手機
通訊行洗王八卡通常都是預付卡居多
賣給八大 詐騙集團 外勞 一張2000 沒錢自己儲值
用到異常被鎖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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