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在好幾年前為了買有拍照功能的手機在某電信綁了三只門號
其中兩個門號是我爸我媽各用一個,有一次我媽說不知有何急事需要用另一個沒有使用的號碼,結果發現某電信把這只電話又給另一個陌生人使用
我爸媽很生氣不想繳這只號碼的月費,某電信要求付違約金不成又叫疑似討債公司打電話來被我媽罵走,從此就沒有收到他們打來的電話與信件
過了應該有10幾年了吧,最近突然收到一封疑似討債公司要求付違約金不然要上法院的信件
請問這個已經過了好幾年根本找不到當初合約書要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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薯條跟馬鈴薯 wrote:
我爸在好幾年前為了買...(恕刪)
打死我也不相信你說的片面之詞
哪有人發現自己辦的門號被人偷用了
還不報警處理拿三聯單去電信公司換卡
並撤銷其間產生的撥打電話的爭議款
卻裝瞎當沒看見 從此拒繳月費 (這哪招? 想白嫖綁約手機嗎?!)
然後一拖就十幾年
相關債權早就被轉移給債務處理公司
該用戶也被終身註記黑名單拒絕往來
一切都已經太遲了 😒
即使你們有意繳納了這些原本就該繳的款項
電信公司早已註記不良客戶
這種案例太多了⋯⋯尤其是鄉下地方老人家
爽拿「免費手機」後根本無力繳納多門電信高額月租費
找各式各樣的理由拒繳擺爛的⋯⋯🙄
然後直到債權處理公司找上門來就已經太遲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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薯條跟馬鈴薯 wrote:
我爸在好幾年前為了買...(恕刪)
假設"確定"電信業者一號兩賣,再怎樣你都還是要舉證。
如果沒證據就是只能乖乖執行支付命令了!
電信業者不可能像塑膠或是吃素的善人。
爸爸名下的門號10年前發現有這狀況,就應該趕快處理了。
而不是拒繳、或是不去針對使用人部分去向電信業者做澄清。
這麼久的事都可以被挖出來你就知道他們絕對不是什麼善茬....
建議如您說的狀況還是舉證,不然支付命令20天內的異議你還是要再舉證
何不趕快處理?
另會不會有種可能,10多年前這門號就因為欠費被終止合約,門號易主?
然而當初沒有支付違約金、也沒有處理完後續(因為業者、催債公司被轟走)
現在又換了批人要來執行當年的催討事宜?
不管如何這都事關重大,不支付也許影響的層面遠超您想像。
最好主動趕快處理!
小惡魔市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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