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unny5485 wrote:你還是沒搞懂我說的『...(恕刪) 對不起喔我的意思是對台星來說是定期的只要用戶不反對,就是終身,也就是台星已經放棄修改的權利對用戶是不定期,隨時可以終止亞太好像沒有放棄修改的權利,不知道我有沒有漏看亞太既然是不定期契約,怎麼會是終身不能改呢??????
說到修改定型化契約的權利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有規定不過不知為什麼很多企業還是愛加上去?用來唬不知道這個條文的消費者?這也是為什麼亞太後來要弄個如下條款「本專案同意書期滿後如無續約,即恢復至本公司之一般公告費率。若本專案同意書期滿後,本公司仍持續提供本專案同意書期滿前之優惠資費,並不表示本公司已同意展延該優惠期限,本公司有權不經通知,自行決定並逕行終止該優惠之提供,而以一般公告費率收費。」 因為原本的條款(保有修改終止權利)有牴觸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的問題
ftu110 wrote:亞太的問題是都是1日約,已經到期了而且簽約時,就跟你說以後可能會改 不綁約不等於一日約喔顯示一日約應該是基於某種原因例如方便識別申辦日的做法但不綁約就是不綁約,不是綁一日約以後可能會改?只能說截至目前為止各大電信公司曾經推出過的不綁約資費只有用話術拐消費者改變資費的還沒有過硬幹更改消費者資費的案例(以上是指已經申辦下來的)大家可以等等看亞太或新遠傳會不會首開先例任何一個門號都是有服務契約的(所以消費者有繳費的義務業者則有提供訊號的義務)不綁約不是無服務契約只是不綁住消費者跳脫服務契約的權利當初的服務契約條件沒有到期日若未來電信公司要改變加上到期日就等於是改變不定期服務契約的年限這應該也是過去沒有電信公司硬幹改變不綁約資費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