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ngtings wrote:
其實很簡單嘛台灣大哥...(恕刪)
翻到這篇舊文,突然忍不住笑出來,首先,身邊要有個對法律熟悉的朋友,
再來,如果那個朋友同意政府在合併時,明確說出不定期契約的優惠業者是
可以終止的,前提是要經過一定的公告程序,那你該仔細問問那位好朋友舊
業者如果有終止優惠的權利,那新業者是否也"概括承受"呢? 總不會只承受
一半而已,只准新業者延續優惠卻不准終止,法律不會這麼鬧是吧
如果還是不信,提供個案例,吃到飽不該有流量限制這是個一直以來吵翻天
的話題,前陣子有個楊先生被台星限速後,一怒之下將告上法院,結果成為
法院認證的流量魔人,這個業者霸王條款還真的就是霸王條款,看業者要用
不用而已
同理,2022年這些愛搬法條的板友就已經翻過不少法條,某位j板友近期還
開棟樓在講過時的消保法,請問這些人現在在幹嘛? 還不是業者願意給多久
優惠就只能用多久,這是它合法的權利,這些人除了接受現實一點辦法都
沒有,投訴NCC與消保官都只是過個場,最終還是得在法院輸贏嘛,總不會
在這邊瞎掰一些半吊子法律觀點就會贏是吧
如果是h板友你站在法庭上,你確定你能講出個扳倒業者的法理來? 還是會
變成法院認證的法盲? 當然這些都不會發生啦,論法的這些人,說到要上
法院時,都會沒錢沒人沒時間,除了在論壇嚷嚷之外,沒人像楊先生一樣
有勇氣給法院認證;更有一些人,不管論點有理無理,只要說的他不愛聽,
一律打成業者的打手,都忘了包容不同觀點是言論自由的可貴,這些人敝人
覺得比較像正港的理盲
我是分隔線=========================================
最後,梅子綠板友特地開文論2025/12/31這個日子,那是政府核准2家業者
合併的條件之一,也可以說是政府的底線,業者須保障到這一天,優惠延續
越久用戶越開心,反彈越少政府就會超開心,業者苦在心裡表面還是得客客
氣氣講些場面話,優惠延續下去很單純就商業利益考量,這邏輯很難懂嗎?
都想問問他如果業者真的在某一天,經公告程序要終止優惠,他能做什麼?
是摸著鼻子認栽退租或NP,或者上法院扯民法他所謂的民事債務履行或不
履行的部分? 已經幫板友上了3年的法律課,都要進2026了,不準備幹點
實事嗎? 我可是很期待他的表現,畢竟是當年搬運法條的法匠始祖之一,
表現應該不會太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