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G/3.5G行動上網對P2P的傳輸限制

以價制量不就得了,舉例
租腳踏車, 機車, 汽車一天, 費用是不一樣的.

同樣是上網吃到飽
用EWAP, Internet, 上Yutobe, 狂用P2P

最終也會出現不同級距的費率去區隔消費者.

個人淺見.

用平等的收費來滿足不平等的需求本來就是假平等阿..

你喜歡看串流,我喜歡P2P,隔壁的老王喜歡打網路遊戲..

但我們每個月都付800或850的上網費用,因為是吃到飽

要碼就使用者付費做徹底點,要什麼付什麼..

要碼廠商就硬體建設做好點,準備應付不同使用者需求的最大值..

以台灣大哥大為例,我用手機連上3.5G(有H的圖式).

Ping奇摩首頁平均要1xx-ms,開網頁也是慢到我有感覺頓.

到林口出差收mail還要看基地台心情..Outlook還會只收信件標頭,因為在"慢速"的網路

家裡的cable只要9~12ms.開網頁打SD online也不至於慢(比起3G網路)

這種3.5G的網路我一個月還是要付800..反應到客服也沒用(還說我的電腦有防火牆..blablabla..)

掛不掛P2P..有差嗎?...反正付的錢一樣..也一樣慢

P.S..我在南港信義這邊..別說我沒3.5G訊號..
小弟淺見

既然要賣你東西 當初在契約裡面就應該明定

雖然很少人看契約內容 包括小弟我

當契約書 有保障最低頻寬的話 既然簽了 就認了

即使別人[佔用]頻寬 :說佔用 好像有那麼一點遷強

只要有給你最低保障 也就無可厚非

所以 看依下契約內容 就知道了

雖然 P2P 不是惡 端看使用心態

不過 如果塞車 也不是用的人不對 只是時機不好

繳錢了 誰不希望多用一點 只要合法

所以 只要[有線] 的水管大一點 便宜一點 穩一點

誰還要用 小小的3.5G 去養動物

以上只是淺見 不要跟我打筆仗



國外viewpad 10s 韌體研究室 http://forum.tegratab.com/
maceisme wrote:
用平等的收費來滿足不...(恕刪)


3.5G無線網路Ping 1xx ms如果還要被嫌的話,那大概沒有電信業者可以滿足你了!!

老話一句:無線有限、有線無限
我個人是認為 在市場機制下 使用者付費 合情合理
況且 業者提出 吃到飽方案 這是我們消費者的自身權益
哪還有說 擔心業者負荷過大
我想 大家都不是業者的股東之一 認為花了錢別讓業者太吃力

既然業者敢提出 吃到飽 那就表示 他們認為自身經得起市場考驗
怎麼反要求 消費者 少用點 沒道理吧
正確的應該是 業者要再投入建設 把頻寬再增大 造福消費者 不是嗎?

台灣的消費者 實在太仁慈了 自己吃了虧 還幫業者說服民眾
請各位 堅持自己的權益 白紙黑字 簽約是多少錢使用多少頻寬 就該極力爭取
達不到 做不到的業者 我們就該行使我們的拒用權
讓業者合理地收了費用卻也滿足消費者應有的要求
讓心靈去旅行 ~~~
wsluk0828 wrote:
達不到 做不到的業者 我們就該行使我們的拒用權 ...(恕刪)


不瞭解無線它可發揮的做大的能力 才會說的那麼好笑

事實有那一間做的到? 現有無線科技根本達不到 滿足每一個人所需求頻寬(p2p又是個黑洞)

承受的起大家猛用p2p 你現在爽爽用 也要感謝那些有自知之明的消費者沒跟著一起p2p



我看你在台灣沒有一間能用了 @@" 拒用權

約都簽了那來的拒用權?


沒用流量計算對付那些 惡質24hr掛檔的使用者已經很仁慈了

還拒用勒~ 七八百快塊 安靜點用還沒人發現

自己就是那個讓大家用的慢半拍的加害者
歪先生=真好玩=Arena speedo???
妙的是:
期待2年約滿,可以換一家大家反應比較"寬大"的3.5G業者,
但長期看來,每個業者都很巧妙地給出使用者500kbps~2m的頻寬.
每家都差不多,只在比廣告,沒在比頻寬和品質.
WiMAX wrote:

沒用流量計算對付那些 惡質24hr掛檔的使用者已經很仁慈了


想不到,這個理念上的問題,
竟然會變成大家的對立與廝殺。
在吃到飽的遊戲規則中,
原來24hr p2p使用者,竟然是惡質的,
我承認,我可能就是你說的那種吧?

由中華有3G網卡上網開始,
我很早就跟進了,
從找不到 3G 非得改用GPRS,
到號稱開始 3.5G 但怎麼找就是找不到 HSDPA信號
直至最近開始宣稱有 7.2M,
但3.6M以上的速度,對我竟然是不常見的巧合,
1.2-2M幾乎是勉強接受的速度。

其實你說的一點都沒錯,
晚上七點到十二點看串流的使用者是合理的,
可能應該是所謂「良質」的使用者。
這種大量良質的使用者,
把下班後大家上網的頻寬全吃光了。

君不見之前晚上600-800K怎麼拉都拉不上,
中華電信不是沒對P2P設限,多少的程度,
但這段時間的爆塞依舊,
是應該怪因為都是 P2P惡質消費者造成?
還是該說電信公司沒有預見網路世界大量串流影音趨勢,忘記於擴充設備嗎?
或許中華相對其他業者有寬裕的能力準備,
更別提其他公司的態度與現實情況。
即便不說尖峰時間爆塞,
號稱3.5G,號稱7.2M,
1-2.0是給使用者最平均的速度?

我不能說,也對大量串流影音有版權爭議的也設限吧?
也不能說,對掛網大量網路遊戲的也設限吧?
要高畫質影音、要線上遊戲、要大量下戴圖文也請用光纖或ADSL吧?
馬上會有一堆亂棒迎頭打來。

當然,每個人的使用量不同,申裝3.5G上網動機需求不同,
電信業者不知道可能上網者的型態嗎?
過去如果不是使用者近乎貪婪無止盡的要求,
ADSL與光纖,甚至更高速的 HSDPA或WIMAX,
永遠不會出現在世界上吧?

即然在同樣遊戲規則下進行。
相心比心,
合理設限可以,但高舉大旗抓羊祭旗,真的可以免了。

是否應該把目光放在如何鞭策業者勇往直前,
創造出使用者與電信業者最大利益,
進而激勵出新科技開發的渴望。

補充:

中華畢竟還是中華,
不只用行銷手法與穩定品質讓原有使用者滿意,
總能創造新的需求吸引更大量的用戶加入3.5G,
四月一日起,將有一個手機上網看十三台的電視吃到飽的新服務出現。
去年曾聽聞京奧時大陸就有該服務,但未親眼所見,
但這是也是新需求與新科技並進的體現。

我想大家誤會大了,無線號稱的7.2M

是指全部可用的頻寬是7.2M

當然只有一人用時,可以達到6M以上

可是有人分享時,就拿7.2M來除使用人數了
johnny66182002 wrote:
我想大家誤會大了,無...(恕刪)


同時100個人上網會變成每人74K嗎??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4)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