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哥大網路門市會自己擅自更改訂單內容

以合約的內容他們應該沒錯
以道德的層面來說
他們家我早就不用了
想賺錢一點都不光明正大

無聊MIS wrote:
板凳+烤魷魚+冬瓜茶...(恕刪)



老闆~也麻煩給我一份!
要加辣喔!
怎麼會天兵成這樣....
簽約不看內容,圖一的合約寫的清清楚楚。
還有什麼好說嘴的
沒凹到還被賞巴掌...


我想知道最後版友會告誰。

YAHOOKIMO wrote:
我為什麼要往右邊看呢...(恕刪)


就算你看到600而不往右邊看直接按選擇
合約的名稱跟合約的第一條都寫得很清楚

不知道為什麼有一重蘇服的感覺

我看人家也沒酸到那裡 就一直告告告

拿板凳繼續蘇服

YAHOOKIMO wrote:
你應該要去證明其他專...(恕刪)


樓大,建議你趕快投訴消保官和NCC,這樣的回文根本就是口水戰,沒意思啊
你要是能爭取到,以後我們也可以比照處理啊

YAHOOKIMO wrote:
謝謝你的建議,要做甚麼事情,每個人都有自主權!!
憑你剛剛的文字,只要本人去一趟警局,就可以把你揪出來!


對方只說了一句"建議你趕快告上NCC 蘋果日報 消保官 !"

如果我是警察,我應該是整個一頭霧水,會先問你,你要把他找出來幹嘛?當面謝謝他給你如此中肯的建議嗎?然後拍拍你肩膀說,抱歉我知道你很感謝他,但由於個資法,他並無涉及不法,我實在很難幫上你忙...

你給的那句回應就跟標題+內文整個讓人一頭霧水阿...
合約中螢光黃部分, 專案名稱:含門號一門+手機一支, 600(24)+上網599(24) 資費方案:一般月租600型


好久沒看到這麼神的文章了
標記一下等著看有沒有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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