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第一條就是誹謗,
樓主沒查證就直接說遠傳偷、搶,
你知道強波器網路也買得到嗎?
一台3千~6千就有了喔!
你怎麼知道那不是住戶自己私裝的?
第二條就是毀損,
不管對方怎樣你都不可以私自破壞,
如樓上網友說的「違停你家門口的車只能報警處理,你不可以私自動它或請拖吊場移動」
只有電信業者真的上門「侵門踏戶」被你逮到你才可以以現行犯戴捕,
但事後還是要交給警察處理;你不能對他們做任何事
再來跟你說一下喔!
你現在的狀況就是看到有電磁波的東西都會怕,
你知道數位電視、收音機的電磁波都比無線訊號可怕多了嗎?
你知道政府智慧城市的規畫佈下多少無線網路基地台嗎?
你家附近便利商店也有中華電信、遠傳電信的微型基地台喔!
你要不要去抗議把便利商店拆掉?
喔對了還有用來發文的手機、電腦也散布著電磁波喔!
你可能會說你有言論自由,
但是言論自由是建立在不可以犯法、妨礙到他人自由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