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勇氣愛 wrote:
既然你能夠理解就不要先引申為消費者負擔這句...(恕刪)
謝謝您的指教!
但是如合約及已知的回文中所述,威寶在獲知消費者帳單之"反映"後,
"告知應先繳付費用,如查明確實通話時間後,可退還溢繳之費用..."
及依合約第二十三條:
乙方應繳付之各項費用,除提出異議並申訴者外,應依甲方寄發之繳費通知單所定之期限,繳納全部費用。
1. 此處針對消費者向客服"反映"帳單事項,是否構成所謂之"申訴"?(個人假定為是)
2. 如此,依合約便不可要求消費者先行繳費(此部分即為小弟所認知之"威寶處理成本要消費者負責")
3. 再如,威寶不認定消費者之"反映事項"為"申訴,那麼引用條款自然無效!便僅有第二十二條之適用.
當然,以上都只是建立在版上看得到的資訊及個人的認知之下,所推導出來的論述,
只是同為威寶用戶,希望威寶更好,或是多注意些"可能要多小心"的問題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