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ncent Chen4028 wrote:
這樣的比喻完全失當E...(恕刪)
EEEPC雖然不是磚頭 ,可是也不是不用錢,而是要在三年內繳五萬元,
拿一份契約給一個不識字而且又有白內障的人簽,就好比金光黨用報紙
把磚頭包起來,說是黃金一樣,為什麼定型化契約要把雙方要履行的義務
用紅色加大的字體標註,因為要確定雙方都很清楚雙方需要履行的義務,
在這次的事件中,妳能確定簽契約的人知道他要履行的義務嗎?如果告訴你
這台EEEPC拿回去,然後每個月要繳1699元繳三年,妳認為貪心人會不知道
這樣他很吃虧麼?而且服務的內容還是她用不到的3G上網,(沒提電話費部分,
是不能斷定是否用的道)這樣不等值的交換,卻沒有詳細告知當事人,和金光黨
有什麼兩樣,另外,襲胸事件賀這件事是沒有關係的,提它只是凸顯司法的扭曲
正義而已。
menuling wrote:devilpo wrote:
說真的我覺的遠傳並沒...(恕刪)
唉!看到這話我就灰心...(恕刪)
值不值得同情 和 遠傳有沒有錯,基本上是2碼子事.
如果做生意要是樣樣都得講人情,那所有公司都要關門了,
買台車子反悔了,也可以說,業務沒有考量到買主的狀況,路上有幾個60歲以上的老人家開著車子趴趴走?
買間房子買貴了,也可以說,房地產我又不懂,建商沒跟我說,現在房價處於高檔,簡直跟詐騙沒2樣?
每個人家裏,有多少東西是趁著業者打著週年慶或大特價去買的,但買回來卻都用不到?
那是不是每個業者賣東西前,都還要對買家的教育程度,財力狀況...做調查,才能賣,
不然...發生錢付不出來,對合約內容不瞭的,都要被歸為黑心商家了.
悠小熊 wrote:
經過幾次的打去客服去處理,客服小姐說2月9日會給答案,謝謝各位大大的各種意見,
因為實在是不想用欠費這種好像欠人債的做法,但是如果沒有答案,就只好走消保官路線,
謝謝各位大大的意見,小弟在此跟大家再次說聲謝謝大家
再給你一個建議.....不要怕丟臉
如果2月9日沒有你滿意的答案......
感覺他們在拖時間,之前我老婆簽房貸時被"順便"簽一張壽險隔年居然"自動續約"的問題也是這樣(拖時間)
不要客氣....上門市去輝
因為丟臉的是那位強銷且不給退的銷售員並不是你,你是據理力爭
找不到主管是嗎?
在營業聽一大聲起來主管都會自動出現,而且屢試不爽(你不解決是吧,叫你們主管出來解決)
如果可以帶著媽媽及殘障手冊去效用更好(媽媽坐在旁邊什麼話都不要(不可以)講)
還有...那兩個門號千萬不要忍不住拿起來打
要不然就中招了
ps.這是一個社會大學的學分,雖跟法律有關卻不是絕對
祝樓主早日解決不要跟我朋友一樣事情發生完才求救(他媽簽20年的約最後還不是解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