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個刪文的

你上來發表情緒
這麼多人這麼熱心幫你回答解決
你一次刪光光什麼意思
利用這個論壇達到警告發洩作用嘛

還好有人幫你備份了

不過馬上就要被鎖文了 你也不在意吧

事情還沒結束

非本人親簽,難道沒有觸犯偽造文書刑責嗎?

請網友協助解答

勤留趕 wrote:
事情還沒結束非本人親...(恕刪)

反正這件事情店家一定會叫你簽和解書,之後就無償解約
已防萬一能不過戶給店家就不要過戶
記得要本人或帶委託書親自去直營店繳違約金和退租
之後把收據拿回去店裡給他和他拿錢(記得給收據之前先自己備印一份)
然後和解書內容一定會有不得在各大媒體什麼的刊登就是
不然有損失會叫你賠償什麼的
因為周邊朋友也遇到過,自己以前也吃過虧被騙4個門號XD
要麻你就鬧大一點直接報NCC,NCC護航你就函請監察院(還是哪個機構我忘了)
反正你第一時間有和客服說了,遠傳那邊最後還是會幫你處理違約金
不然就是你會怕麻煩的話就是私下和店家和解吧
所以有些人感同身受想幫你的看到你刪文就會有點無言
(當然還有湊熱鬧的我也是)


提外話.....



















簽名的部分因為不是店員簽的

是店員亂簽你就賺死了,的確是偽造文書

但是親簽的是你岳母=.=...

ekin1982 wrote:
我先說明賣的是手機不是軟體操作設定唷
我們專業的是專案資費的搭配解說及手機操作 軟體只是附加的
我做這行很久了 專不專業不用由您來評斷
這位權威專家您那麼有骨氣 那麼厲害 那拯救台灣的競爭力就靠你了...(恕刪)


這位只會賣手機,也能做很久的仁兄

工作這麼不專業,酸人倒是挺專業的

讚啦

那麼拖累台灣競爭力就靠你啦
樓主沒搞清楚狀況上來說了一大堆,現在又刪文! 這位江小姐真是倒楣啊,因為你的文章被網路霸凌這麼久,換作是我才不跟你這樣善了。
台啤不愛喝台啤 wrote:
反正這件事情店家一...(恕刪)


問題是版主家族人員冒簽可能觸犯的刑責就沒人追究了嗎
還是不告不理?
來個01貼文,得到好處後就不用負上任何責任了?


偽造文書不是公訴罪嗎?

還是已經改成告訴乃論了?

請01專業法律高手解答

私下和解有不受公訴的法律效力嗎?


ppgod wrote:
這位只會賣手機,也...(恕刪)


這位權威專家就說我專不專業不用您操心拉

你還有拯救台灣競爭力的重責大任呢!!
過了一週了,冒簽名的部份沒有人處理嗎?

勤留趕 wrote:過了一週了,冒簽名的部份沒有人處理嗎?


冒簽名是他岳母簽她老公名字。幫她老公(岳父)辦的。不要再跳針了。

樓主想用簽名人不是本人這招來毀約,不用繳違約金。

您是要叫樓主處理他岳母嗎?
0928313411 wrote:
冒簽名是他岳母簽她...(恕刪)


所以她岳母沒有任何責任?不會被公訴?

我只是要確認這一點

如果是這樣的話,是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冒簽而不用負上任何責任,事後再說是經別人同意代簽的就好(不用附代辦授權書?)

有法律高手可以解釋一下嗎?

當然不是叫樓主處理,要叫也是應該叫檢查官主動偵辦吧? 我要知道是冒簽是告訴乃論還是公訴罪,謝謝。

我看不懂的是,樓主在這邊PO文,好處得到了,那所有其他法律責任都不用負了?

我想道的是這行為是OK的話,是不是大家以後都可以拿這篇文比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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