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業者沒保證一定的水準頻寬,不應該跟消費者說因氣候以及其他的因素才未達到頻寬,然後還方案誘利讓消費者辦吃到飽方案,人家泰國限速過後服務品質都比台灣好,連回台灣都飛快,這好比你買跑車有300多馬力!!因自身環境因素,業者跟你說你只能使用100多馬力,這樣真的很好笑....想看看4G剛出來的時候10M都不到,H+的3.75G都能跑21M,我都懷疑現在的4G 21M應該是用早期H+,3.75G的方式,現在的吃到飽方案有點再亂象,想用大家都吃到飽互相干擾不保證頻寬,然後再慢慢推出21M的吃到飽不保證頻寬,等5G出來再推出一個流量計價,保證大家的頻寬!!有點類似再趕羊群~~~
熬夜傷身 wrote:說好最多21M,結...(恕刪) 理論上可以告,但實際上無法告成1:網速本身為望大的產品,對消費者而言給予多於規定網速是有益無害2:網速量測方式無法有標準(連不同網站有不同速度3:量測本身以及網速特性即有誤差(誤差也未被定義)你確定你的22M是真的有22嗎?以speed test顯示波形來說,後面補你一根突波就拉起來了
上面很多人比喻有誤,正確的比喻應該是『某間吃到飽餐廳號稱499吃龍蝦、鮑魚,結果一去到都沒有,於是業者說了,我們的確有端龍蝦、鮑魚出來(即便量很少),但一下就被搶光了,這我們也沒辦法』簡單來說,限速是灰色地帶的事情,即便再罵無良也好,終究…合約簽下去,業者就不算犯法了再吵,也只是浪費自己時間而已如果覺得自己的時間可以耗用在這種事上面…那就隨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