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樓主的不愉快,其實諸如冒名申請行動電話已經是各家電信業普遍會發生的事。
而,消費者往往從事情發生後,因後續作業曠日廢時,降低了自己權益的保障。
分享小小的心得:
一、樓主收到的信是因為門號使用已違反電信法遭斷話所寄送的。所以不妨將所有電信業者客服都詢問一遍。(往往ID會物盡其用)
二、雖然身份證已遭冒用申請門號,但本人仍可申請遭盜辦之門號合約,但通聯記錄則不需自己申請,僅需徑向電信警察隊報案即可,因為樓主收到的信是他們寄的。(為何不向派出所報案?其實是可以的,但是往往派出所員警受理民眾報案,而案件會轉其轄區分局刑事組後,才會另分案調查,派出所員警是不能偵辦刑案低!)電信警察隊在哪,台北市、台中市、高雄市各有一處中隊,問查號台吧!
三、印象中遠傳的冒名申請案件是可以跟調查的專員取得連繫,如果能夠請求與電信業者的支援,對於破案的時效是非常有幫助的。
四、如果發生過遭冒名申請的狀況,建議立即向戶政單位申請ID遺失補發,流落在外的舊影本就失效,避免不肖通信行再利用。
五、如果順利破案,將面臨一連串冗長訴訟;但是從地檢署偵查庭→地院→高院終局判決得請求刑事附帶民事賠償(需舉證)。
六、如果以上都不嫌麻煩,那先恭喜你,因為案發三個月內破案率超高!發揮您的正義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