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lliam0830 wrote:
請教一下,
提高違約金是只有在公告後新申辦的用戶適用嗎?
還是公告前申辦的用戶也要被提高違約金?
後者很不合理,當初簽合約,合約內容也都有標註違約金了。
麻煩各位釋疑。
技術部課長 wrote:
之前申辦的是不影響的,半個月前要去申辦同樣方案店員告知的
這應該是很基本的常識了吧.......還需要問??
你簽約的單子上寫什麼,約期內就是照簽約單上執行,
公告是告訴大家之後要使用新版本的方案了,
已簽約的用戶一點關係都沒有,緊張啥個勁啊?
說白了,跟公告也沒有一點關係,
有關係的是你簽了哪一種的合約,
就算公告後一兩天,有的門市還有舊的合約單,
運氣好給你簽到了不加收違約金的舊合約,
那你解約時也不會被加收新合約上提高的違約金,
相反的,在公告前一兩天,也許有的門市舊合約單用完了,
跟總公司調來了新版合約單,那你要是簽名都不看內容的話,
你就是公告前就簽了高違約的方案了,
所以,重點不是公告,也不是公告的時間點,
重點是你簽到哪一版本的合約。
Katong wrote:
你是真的不知道嗎?...(恕刪)
是你隨便斷章取義吧
,看他前後文連貫起來,說白話一點給你看:應該要比照類似網路購物鑑賞期可退貨的制度,
如果實際使用後網速比試用卡的網速差很多,應該要有可退費的制度。
看不懂別人的文意就隨便取笑別人不知道
,這樣的行為真的很可笑
Katong wrote:
你不知道台灣爆料文化盛行,
有這樣的作法,還能不被爆料嗎?
...(恕刪)
你可以具體舉出一家電信業者的網路速率在試用期,與合約期之間有著明顯的差別嗎?
我知道,你絕對舉不出來.
話不用說的這麼滿,越滿會越腫

爆料就在這版看過很多了,你就去爬爬文吧....
有的人是用量太大被限速,有的人莫名其妙被限速,
更多人是附近基地台被抗拆,不管哪一種情形,
都是你說的"網路速率在試用期,與合約期之間有著明顯的差別"
明顯差別的截圖證據都有,誰說舉不出來啦?
你怎沒接著寫"要是舉得出來就請客吃雞排喝珍奶"....
或是學王世堅說要是....就去跳海.........
唉!可惜啊!!
Katong wrote:
你不知道台灣爆料文化盛行,
有這樣的作法,還能不被爆料嗎?
電信業者有需要這樣有計畫,有系統的欺騙消費者?
主其事者是犯了刑法,哪一個電信公司的管理階層會這樣做?
方便分享一下你的消息來源,或者是依據嗎?
你可以具體舉出一家電信業者的網路速率在試用期,與合約期之間有著明顯的差別嗎?
我知道,你絕對舉不出來.
從3G時代開始就有一堆台哥大、遠傳吃到飽被限速的文章...
消費者根本不可能抓到業者"有系統、有計畫"的證據
我就遇過凌晨3點被限速到200 Kb/s,打客服電話,掛完電話3分鐘速度就恢復
本來限速就不是針對某個使用者
而是在Server設定規則,超過流量就降速
但是當然可以設定白名單....也就是試用門號
gigimmg wrote:
怕就怕體驗卡網路優先權設定最高
所以人多時因為優先權最高也是很順暢
有些人怕的就是這樣,如此試用幾乎沒參考價值
也不違規
一句因環境、人數等變因會影響....等等打死
惡魔的右手 wrote:
從3G時代開始就有一堆台哥大、遠傳吃到飽被限速的文章...
消費者根本不可能抓到業者"有系統、有計畫"的證據
我就遇過凌晨3點被限速到200 Kb/s,打客服電話,掛完電話3分鐘速度就恢復
本來限速就不是針對某個使用者
而是在Server設定規則,超過流量就降速
但是當然可以設定白名單....也就是試用門號
我的回覆是針對G大所說的:
電信業者全面讓試用卡獲得較高的速率.
有計畫,有系統地欺騙消費者,誘使消費者簽約.
簽約以後,在原試用地點的速率,遠遠低於試用期間所能獲取的速率.
這樣你看懂了嗎?
換句話說,隨便舉個例,同一地點,試用期間可達500kbps,簽約以後,驟然降為200kbps.
現在有這樣的情況嗎?
你說了一堆過去電信業者對於吃到飽用戶使用量達到某個水平所實施的限速,
與G大所說的狀況,有交集嗎?
Kasperski wrote:
是你隨便斷章取義吧,看他前後文連貫起來,
說白話一點給你看:應該要比照類似網路購物鑑賞期可退貨的制度,
如果實際使用後網速比試用卡的網速差很多,應該要有可退費的制度。
看不懂別人的文意就隨便取笑別人不知道,這樣的行為真的很可笑
不用簽約,網路先讓消費者拿回去免費用,滿意再簽約,這樣不算鑑賞期.
必須是簽完約以後,可以無痛解約的期間,這才叫鑑賞期.
是我斷章取義,還是你對名詞解讀有誤?
誰的行為可笑,觀眾可以自主判斷.
請問一下,這個地球有這樣的電線業者嗎?
免費試過後,簽完約以後,還要再一次地提供無痛解約期.
可能是我孤陋寡聞,可否請你舉出一例,看看哪一國的電信業者有這樣的措施.
當然你要如何定義鑑賞期都可以,NCC並不認同你的定義就是了.
gigimmg wrote:
怕就怕體驗卡網路優先權設定最高
所以人多時因為優先權最高也是很順暢
有些人怕的就是這樣,如此試用幾乎沒參考價值
也不違規
一句因環境、人數等變因會影響....等等打死
Kasperski wrote:
爆料就在這版看過很多了,你就去爬爬文吧....
有的人是用量太大被限速,有的人莫名其妙被限速,
更多人是附近基地台被抗拆,不管哪一種情形,
都是你說的"網路速率在試用期,與合約期之間有著明顯的差別"
明顯差別的截圖證據都有,誰說舉不出來啦?
想打我臉,也該好好看清楚再出手.
G大所說的是電信業者蓄意讓試用戶在試用期間獲取遠遠高於簽約以後的速率.
有計畫,有系統地全面讓試用戶獲取優於簽約戶的使用速率,誘使試用戶簽約.
你扯到什麼日後附近基地台被拆,影響速率,
是每個簽約戶家附近的基地台在簽約以後,都會被拆掉一個嗎?

你怎麼不說有的住戶家附近新增基地台,速率也會提升?
有證據就趕快轉貼出來打我的臉.
試用期一週速率極高.
簽完約以後, 速率驟降,變成龜速,
趕快把截圖與具體證據貼出來.
你還等什麼?
趕緊向NCC檢舉電信業者詐欺,這是穩賺不賠的,讓電信公司老董出來賠錢道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