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是要這樣才對,因為台灣之星說的SOP很清楚,如果物流業者都這樣按照,就沒有後續爭議了,三方都按規定去走,台星方:要請物流業者按SOP,因為這SOP是台星公開保證的,物流方:客戶的雙證件只供你在客戶面前核對,就要入袋,不代表 你回營運所還可以拿出雙證件,如果台星有授權,請台星要說清楚,客戶方:準備好雙證件影本及正本,等候物流現場查驗,然後封袋李斌 wrote:我也是新竹物流收取...(恕刪)
所以真的要台灣之星和物流業者說清楚,怎麼會有那麼離譜的事,將雙證件拿走還不能封袋,就算封袋也沒用,回去物流主管還是會要求拆開雙證件光物流人員沒有在客戶面拆開客戶專屬的台灣之星資料,這樣就違反SOP了,甚至他們在營業所就拆開了,客戶的合約資料又不是給他們看的,不管他們有沒有時間看,如果按照SOP走,不就沒有後續爭議嗎?pooqoo wrote:不要嚇人啊!我是相...(恕刪)
你這篇回的中肯,我們都贊成當面驗證件,因為台星規定是這樣,但總不能說物流沒照台星規定的走啊!爭議在,已經當面驗證件了,怎麼物流士說不能封袋,因為主管規定的,回去還是都會拆證件,這就和台星的SOP不符了,首發文就是不懂,才請教各位,這情況能否po到爆料和報案,就是不知道可不可以才詢問喔謝謝你的回覆啊jiahsien wrote:睡醒來發現一堆.....(恕刪)
沒錯沒錯,我們都完全配合讓物流士當面查驗雙證件,因為這是必要的,但物流士拿回營運所竟然還要各別拆開雙證件,這做法真的可議,所以才要讓台灣之星和新竹物流說明一下,就算證件沒有被拿去做非法的事,但想到所有用戶的雙證件都被放在物流所內供觀看,就覺得很不爽,到底台灣之星有沒有授權新竹物流內部這樣做,就是要說清楚啊怎都有人用 wrote:我是到新竹的物流所...(恕刪)
早上11點多我也收到11/11辦的188合約了是新竹物流送貨(中和區)有當消費者的面開封並簽2個名(貨運單沒算)將合約書&雙證件放入信封但未密封可能是貨運公司教育訓練不足便宜行事一個人一天要除了原本的貨,還要多送十多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