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臺灣大哥大恐不當得利5億
台灣大哥大上網吃到飽騙很大,明明合約書上寫連續優惠24個『月』,
但台灣大哥大確片面解釋優惠24『次』。
簽約必需挑運氣,首月一定不會剛好滿一個月,可能是5天10天15天不等,但台灣大哥大解釋首月就算一次優惠,
台灣大哥大A走民眾最後一個月剩餘天數上網優惠,1個人A走100-500元,有100萬人簽約上網吃到飽,台灣大哥大就莫名得利1億-5億元,簽約2次就2億-10億元。
台灣大哥大只要片面解釋一個字『月』改『次』,就可不當獲利數億。
投訴台灣大哥大,台灣大哥大很強硬說沒有錯,只願給發現者個案退款,但沒投訴者就被A走最後一個月剩餘優,您不可不知自己權益。
廣告明明說上網吃到飽24個月,其實騙很大。台灣大哥大可賺很大。
例如你100年12月25號簽約,合約應該到102年12月25號,你結帳日若為4號
100/12/26 - 101/1/4號 10天台灣大哥大就算你用網路吃到飽一個月了
102/12/5 - 102/12/25號 20天就會被台灣大哥大A走優惠
有人有簽飆網達人 489上網吃到飽
或是699上網吃到飽的嗎
可以的話希望大家一起打團體訴訟,糾正大財團的不當得利。
只要30人就能打團體訴訟了。
請有簽台灣大哥大上網吃到飽的人幫忙出來發聲好嗎。
所以從申辦到退租 最前與最後的帳單 很多都不會滿一個月的
語音月租,按天比例收,這很好算..吃多少... 付多少
但上網吃到飽 就難算了 因為他沒有內含的一個量當基準單位.....
就像吃到飽的餐廳 你晚上6點進去 與 打烊前1小時進去 一樣是個價錢...
講白點 有人5天 可能用量就幾十個G 有人30天可能也不到300MB....
只能說 樓主真的用量沒用到什麼 又很短 例如5天 就被收一個月...
可以跟客服爭取一下....
有些優惠 不好界定 業者也不想虧 消費者也不想虧 合理就爭取吧....
不爽就NP換家 只是你要注意一下各業者 應該都差不多...
例如
可能包裝上一個月399送你5G
問題是你第一個月(可能5天)也用不完5G...還不是要付399...業者會說:你自己用不完怪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