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完信用卡帳單,順便拿起電話費帳單來看發現2支行動電話中
有一支多了一筆行動群組月租費30元

馬上打到中華電信興師問罪

得到回覆,我的行動電話被加在某科技公司的群組內(這間公司我完全沒聽過)
且我個人並未獲得任何通知,客服說告知義務在於群首,且申請並不需任何文件
當群首將使用者電話加入,你就會被收這30元月租費
這簡直是亂搞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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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等待中華電信退費問題回覆??

想想,市話有建築物配線月租費,已經粉不爽
打算近期把中華門號給退了...
johnny6866 wrote:
向來不特別看電信帳單...(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