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之星為消滅公司,以威寶電信為存續公司!

台灣之星的股東分屬五大企業集團,分別為頂新集團、霖園集團、正崴集團、金仁寶集團以及中信集團,於台灣各地成立 135 家門市,同時啓動 4G 業務的營運,不過就在 2014 年 8 月 18 日的時候,台灣之星舉行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

1.更名為台灣之星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2.魏應交續任董事長,嚴偉誠續任副董事長
3.與威寶電信合併案,以威寶電信為存續公司、台灣之星為消滅公司,合併基準日暫定為 2014 年 9 月 30 日。

從八月份的這次股東會中可以看到,這個合併案其實在 8/18 就已經通過!威寶電信與台灣之星電信兩家公司,經雙方股東會同意合併為一間公司,且此合併案於 2014 年 9 月 17 日獲中華民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 核准,正式通過威寶電信與台灣之星合併案!而在 2014 年 9 月 30 日也正式宣佈與威寶電信的合併基準日,變更為 2014 年 10 月 31 日生效,但存續的威寶電信也將改名為台灣之星。

也就是說雖然與威寶電信合併案,最後是以威寶電信為存續公司、台灣之星為消滅公司,而威寶電信將會宣佈更名為台灣之星,也就是:

營運公司:威寶電信
品牌名稱:台灣之星


文章來源::: ifans 3C | 林小旭 ::

究竟是公司原本營運方案還是...
之前小弟使用測試SIM卡就感覺不是很好~
所以也沒有簽約的需求~

幽藍心域 wrote:
台灣之星的股東分屬五...(恕刪)


規避威寶員工簽"留任同意書"的手法.威寶先減資再一股換一股台灣之星.再由子公司併母公司台灣之星.再由威寶改名成台灣之星.這就是頂新集團不想付資遺費的玩法.威寶老員工都被搞到自己走.

claymath1 wrote:
規避威寶員工簽"留任...(恕刪)



企業併購的這情節
好像看過很多遍了

員工永遠是弱勢

herry_jo wrote:
企業併購的這情節好像...(恕刪)


可見頂新不是好企業.這麼大的企業.走正當方式直接合併就好.還怕員工不簽留任同意書要付資遺費.真夠黑心.

幽藍心域 wrote:
台灣之星的股東分屬五...(恕刪)


歪寶快不行了
本來還在高興有人要收尾
BLOG http://mpsevo.blogspot.tw/

lion08 wrote:
可見頂新不是好企業....(恕刪)


魏家就是小氣無良,一切以成本考量,就是錢錢錢,這種人應該在台灣絕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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