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在4/10傍晚到台灣之星直營門市辦理提前解約,並且說明要NP,現場把帳單繳清,開立收據,不過沒有明細費用(包含np費用跟四月份未出帳單款,帳單周期每月26號-隔月25號),4/10晚上到台灣大哥大辦理合約,4/12號台灣大哥大簡訊通知開通,並提醒當日12號凌晨5點更換SIM卡。
現在台灣之星告知4/10-4/12期間,手機門號還是掛在該公司門下,所以依照先前月租費1288(上網吃到飽)按比例扣款,兩天271元,理由是當初是辦理NP不是退租,所以公司有權收款。4/10-4/12這兩天未撥打任何電話,也沒有開啟行動數據上網,使用家裡wifi(辦理解約當時、就關掉行動網路),個人覺得納悶,當下辦理時已經詢問客服,他說費用已經包含違約金跟NP費用還有未出帳單,所以現在這個金額271是4/10傍晚算7點好了到4/12凌晨5點的費用(34 Hours 271元),個人認為不合里也偏貴,個人贊同使用者付費,我也知道到開通前使用都還要收費,用多少算多少,問題是我期間沒撥打過電話也沒使用過行動上網,而且當下也沒有告知依照元月租費走,現在更好笑了,傳了一封簡訊說要繳271元,連帳單都不來了,並且直接從我之前約定的信用卡扣款,我都已經NP了,台灣之星應該沒有權力再在從我信用卡扣款了吧(要找一下當初的同意書,看上面寫什麼),就算是要繳費,也應該寄來實體帳單吧。
另外也詢問了客服,關於信用卡取消、271元費用問題還有個資,客服說明個資會在台灣之星包留1-3年,再行銷除,怎麼我查到2005新聞,NCC主管明明說個資只會保留半年就銷毀?
vickeyu2 wrote:
個人感覺np期間你...(恕刪)
疑慮是,我都已經NP出去了,台灣之星應該沒有權力再從我信用卡扣款(當初同意扣款,是門號還在台灣之星的前提),就算是要繳費,也應該要寄實體帳單給我,連個明細都沒有,就要強迫扣款,個人實在不能接受。
sapphirine wrote:
別生氣
從任何一家電...(恕刪)
這部分對於消費者來說實在是不太公平,台灣之星現場客服並沒有告知會造原約租費走,我詢問之後會不會還有費用產生,他回答: 有使用的部分才會收費,所以當下就把網路給關了。
lilyyang0326 wrote:
不知道你是不是第一次np...(恕刪)
你好 小弟大概5年前從台灣大哥大NP到威寶,那時候也是現場結清話費跟違約金,忘了幾天後NP,事後沒有收到台灣大哥大任何帳單,這次NP台灣大哥大前有查詢,先前也沒有任何欠費,欠繳紀錄。
tsai5059999 wrote:
台灣之星 是會再當場...(恕刪)
在4/10解約,4/10解約之後馬上到台灣大哥大辦理新約並且拿到SIM卡,為什麼拖了兩天才移轉,我覺得這真的不關我的事,我相信這是台灣之星方面的問題,新電信商當然希望越快移轉越好,他才有錢收,舊的認為我慢慢來沒關係,反正還有錢收,要是他拖了一個禮拜,那消費者就活該倒楣繳一個禮拜的月租,
該繳的我一定會繳,我不想因為這點小錢,破壞我的信用,但是我也想知道 34小時的月租費為何會高達271元(期間只有接聽電話,沒有播打電話、發簡訊、使用行動上網)原月租費1288,打電話給客服,她說就是這樣按比例扣款,因為我是1288有優惠,不然費用還會更高。
lchfrank wrote:
個人在4/10傍晚...(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