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多,我在台灣大哥大續約2年,用1599月租費辦了SONY C5 ULTRA,手機0元,結果拿到第一支手機就新品不良,所以隔天就換了一支新機給我,當然就當場測試第二支手機,結果.........開不了機,所以不用多說,直接再換一支新機,很快的,隔天就叫我去取貨了,第三機總算看起來好好的,就帶回家了,後來在三個月內陸陸續續發生自動關機,閃退,最嚴重的問題是,放在桌上滑手機,要非常非常用力按,才能感應到,一開始一次兩次我還以為是我自己按太輕,拿給朋友們試試看之後,大家也都覺得是螢幕觸控不良,因此只好再拿去門市送修,但是因為這已經是我拿到的第3支C5了,實在對這款手機失去信心,我便打電話到客服要求換別款手機,溝通了幾次,他們也答應了讓我換購別款手機,用我想購買的手機的"空機價"扣掉9500(他們說是評估之後給的報價)來購買新機,當然C5手機包含所有配件外盒都要還他們,也就是說如果我想換sony Z5P,價格就是以Z5P目前空機價25900-9500=16400,可是如果是現在續約同樣的資費,Z5P只要10990,而且我是老客戶還可以折扣2000,只要8990,這兩者價差實在太多,請問大家台灣大哥大這樣的算法合理嗎?
我一樣還是有兩年的合約,怎麼不是讓我一樣用續約價格來購買呢?就算他不再給我老客戶手機折扣,我也可以接受,因為畢竟這三個月我也用了C5,可是今天卻要我用25900-9500來購買.....實在不知道這樣到底要不要接受....而且無論我換購哪一支手機,算起來都還是比續約的價格貴上幾千....請問這樣到底對不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