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剩一個月門號到期
打算前往很多人推薦的名店
但是有一項條件限制
我看的不是很明白

新辦或np門號至遠傳或台哥大
於門號開通日(申辦日)前3個月及後6個月
不得有退租紀錄


我本身就是台哥大用戶
想要用NP的方式
先到統一電信
再回到台哥大

如果要走這個途徑
否就違反了
開通前3個月
不得有退租的規定

還是我個人理解錯誤
謝謝
文章關鍵字
你要從台哥攜出再攜入這方法已經不可行了,現在電信抓很嚴,除非你台哥攜出後等三個月後才能再攜入台哥。
另外就是不用那麼麻煩了,直接攜入遠傳就好。
都被玩壞了嗎現在還有什麼好玩的
MVPN MVPN wrote:
你要從台哥攜出再攜...(恕刪)
j808010 wrote:
僅剩一個月門號到期...(恕刪)


先NP遠傳499,補貼9100,一年後違約金5400。

一年後再NP回台灣大499,補貼9200,一年後違約金5820。

不然,就去遠傳辦個免費的4G預付卡門號,七天後去繳240塊的NP費用,NP台灣大499,原本門號轉預付卡接電話用。用雙卡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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