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三大電信公司而言,合約到期後,如果用戶NP到其他兩家電信公司,選擇相同的費率(先不論通訊品質),通常會有9500至8000元左右的退佣(也先不論是否需要預繳),有傳聞說,通訊行辦一件如月租699元(4G吃到飽,綁約30個月)的NP案件,可以賺200到300元不等,若利潤僅是如此,扣掉退佣,根本就是賠錢;我也很清楚,在商言商,通訊行不會做賠本生意,有傳聞說,那是通訊行拿去續約特定手機,然後轉賣手機,扣除給NP客戶的退佣外,剩下還可以再賺一些。但這點我是認為,電信商應該有給通訊行辦理特定手機的續約或NP,是有給比一般用戶辦理時更優惠的價格,但我猜測絕不會是熱門手機(如iPhone,因為連電信商都不見得有賺頭),又如果通訊行必須用NP客戶的名義續約此類特價手機,那一定會有無法售出變現的風險;而我有另一種假設,如果個別通訊行吸收客戶到NP到某單一電信商,是否還有等比級距式的業績獎金,所以就算先把個案手機價差回饋給NP客戶,即便續約來的手機無法全部變現,因為獎金驚人,可以避免虧損。以上假設,若是連鎖的通訊行,通路多,或許可以降低或排出這些風險,可是連一般的小通訊行都有退佣,只是多少而已,況且量也不大,哪來高額的業績獎金可以賺,是故以上假設的基礎,似乎難自圓其說。
我舉一個例子,如果C家的用戶合約到期,NP到F家,並且要辦理月租699元(綁約30個月),並購入iPhone 7 32G,通訊行單機賣22,800元,NP價只要14,300元,等於給了8,500元的退佣,當然也可以不要手機,單純NP綁約,一樣可以獲得相同金額退佣,那這退佣究竟哪裡來的?又如果大家都用此方式選擇熱門手機,倘有前述假設電信商補貼特定機種的購機優惠,通訊行續約得到的特定手機,要全部脫手變現,應該不是很容易,除非還有高額的業績獎金支應。
以上是我的一點小小疑問,還請不吝解或,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