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便利帶他們忙不過來,凡超過1~2天未送達以及營業所自取等等這些事實已經嚴重折損掉消費者支付 "200元運費" 之合理價值,是否可以要求退一半運費。。。今天假如免運那就摸鼻子自認,問題是已自付200元運費,200元就算寄宅急便也綽綽有餘。。
你到底是要PO幾篇才會甘願??晚上快十點到人家營業所罵人家沒開是發生了什麼事都幾點了!!而且你的門號還是別人分給你的你自己搶也不一定搶的到當初分給你的人如果知道你會這樣不知道會不會後悔給你真的是來亂的可以的話不要再回他的文了沒幾個人回又PO一篇用標題來帶風向真是夠了
hannse2 wrote:既然便利帶他們忙不過...(恕刪) 先不管是否要退運費的問題你知道200是"來回"的運費嗎?簽收完之後的雙證件影本還要寄回台灣之星才算是整個流程喔另外這個不是限掛或24小時購物配送進度查詢配送中並沒有保證隔天或幾天內會送達吧?而且台灣之星客服也有回答了所謂的"送件異常"是便利帶內部因素並非真的配送失敗不是?
hannse2 wrote:既然便利帶他們忙不過...(恕刪) 您如果12/15之前都還沒收到,那實在應該去追討200元,畢竟台星食言了。但現在才11/15耶!您未免也太急了,還沒輪到就急著去營業所拿的200應該要加倍,畢竟增加物流人員的負擔。
我一個門號是大大給的,很感謝他呀,另一個是自己1111當日選的,就是因為兩個門號差很多,一個已經開通使用,一個連個影子都沒看見,有比較才知道有運送差別。。。yaochangli wrote:你到底是要PO幾篇...(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