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去全家超商領已到貨的卡片, 當場將簽完名的合約書交寄超商店員, 接著打電話進行開通作業, 也開通成功了, 但是今早收到台星的E-Mail, 因為是攜碼, 是否還要依照E-Mail的方式, 將 "號碼可攜服務申請書" 列印出來簽名並回傳才會真正開通 ??
3t2700 wrote:應該在超商簽文件時...(恕刪) 這也是我納悶的地方, 超商拿到的就只有卡片+2份合約書+寄回的包裝袋, 也沒看到任何說明及資料要再加簽號碼可攜申請書之類的 ...台灣之星Line的說明也沒提到收到卡片後的動作需要再做加簽號碼可攜申請書, 不知有人是否也有一樣的疑問 ...
我也是攜碼(預付卡轉台星),今天早上8點左右取貨,當場寄回合約書(裡面沒有附上這種協商專用的申請書),回家馬上開通,之後10點左右就收到確認可移入還有開通日期的訊息,在想是不是月租門號攜碼才會多這一個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