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純討論。
假設某公司有高、低兩種價格的類似服務(行動通訊服務是可能的類別),在同一時段進行網路促銷,且必須採用信用卡付款。
低價服務的內容能滿足廣大使用者的需求,加上價格優勢,是多數消費者較想買到的;但公司想推銷的其實是高價的服務。
此處所說的不當網路銷售手法,是指在處理低價服務銷售過程中,給予的系統服務容量可能較小,或讓它容易出錯,使消費者在過程中不斷遇到問題,而打消購買低價服務的念頭,甚至在最後刷卡時,顯示“信用卡繁忙”的訊息。但高價服務是公司的重點促銷方案,則不會有這些問題,藉此吸引申購低價方案失敗的絕望消費者。
如果該公司真的將刷卡要求傳給信用卡公司,結果對方告知信用卡繁忙,那沒問題,信用卡方面應該有很多失敗的交易記錄,可以證明這一點。不過這種狀況比較難以想像,畢竟信用卡集團的處理能量、以及不能服務導致的損失,都不應該容許這種情形發生。而且同時間銷售的高價方案若沒發生這種信用卡繁忙的狀況,則該公司是否要確認有沒有送出低價方案的刷卡要求?
重點是,假設該公司顯示“信用卡繁忙”的訊息時,並未真正送出該筆對應的刷卡要求,是否會涉及詐欺:
詐術行為:未送出每一筆消費者申購低價方案的刷卡要求,卻顯示“信用卡繁忙”的訊息
他人因詐欺行為陷於錯誤:消費者屢次申購低價方案卻屢次看到“信用卡繁忙”的訊息
因陷於錯誤而為財產處分:決定改申購超出自己使用需求的高價方案
被詐欺者或第三人之財產損失:必須付出更多的服務費用
詐欺行為人或第三人獲得財產上利益:該公司得以銷售更多的高價方案,賺更多錢。
大家覺得如何?如果這種手法並不涉及詐欺,那似乎每個在網路銷售的公司都可以運用這種手法,用低價方案吸引消費者,但主要只賣高價方案出去?
如果對方以詐術,就是引誘你點選便宜方案,結果進入後卻變成貴的方案,而你沒察覺付款了,你以為是便宜的方案,點選後未察覺後面畫面顯示是貴的方案,因賣方巧妙的設計使你陷入錯誤而付款,這就足以成立詐欺罪。
若你察覺是不同的方案而沒付款,就不成立詐欺罪。
mobile01_267539 wrote:
單純討論。
假設某公司有高、低兩種價格的類似服務(行動通訊服務是可能的類別),在同一時段進行網路促銷,且必須採用信用卡付款。
低價服務的內容能滿足廣大使用者的需求,加上價格優勢,是多數消費者較想買到的;但公司想推銷的其實是高價的服務。
此處所說的不當網路銷售手法,是指在處理低價服務銷售過程中,給予的系統服務容量可能較小,或讓它容易出錯,使消費者在過程中不斷遇到問題,而打消購買低價服務的念頭,甚至在最後刷卡時,顯示“信用卡繁忙”的訊息。但高價服務是公司的重點促銷方案,則不會有這些問題,藉此吸引申購低價方案失敗的絕望消費者。
如果該公司真的將刷卡要求傳給信用卡公司,結果對方告知信用卡繁忙,那沒問題,信用卡方面應該有很多失敗的交易記錄,可以證明這一點。不過這種狀況比較難以想像,畢竟信用卡集團的處理能量、以及不能服務導致的損失,都不應該容許這種情形發生。而且同時間銷售的高價方案若沒發生這種信用卡繁忙的狀況,則該公司是否要確認有沒有送出低價方案的刷卡要求?
重點是,假設該公司顯示“信用卡繁忙”的訊息時,並未真正送出該筆對應的刷卡要求,是否會涉及詐欺:
詐術行為:未送出每一筆消費者申購低價方案的刷卡要求,卻顯示“信用卡繁忙”的訊息
他人因詐欺行為陷於錯誤:消費者屢次申購低價方案卻屢次看到“信用卡繁忙”的訊息
因陷於錯誤而為財產處分:決定改申購超出自己使用需求的高價方案
被詐欺者或第三人之財產損失:必須付出更多的服務費用
詐欺行為人或第三人獲得財產上利益:該公司得以銷售更多的高價方案,賺更多錢。
大家覺得如何?如果這種手法並不涉及詐欺,那似乎每個在網路銷售的公司都可以運用這種手法,用低價方案吸引消費者,但主要只賣高價方案出去?
mobile01_267539 wrote:
單純討論。假設某公...(恕刪)
寫這麼一大串,你就直接寫台灣之星這次雙11的88方案你沒有搶辦到嘛!
你知道當天假設有400萬人次,以10小時計算,每梯15分鐘進場,平均線上人數10萬人次,要搶500門的88方案嗎?
如果一梯分成每三分鐘一波搶100名額,平均線上人次兩萬,這樣機率是多少?
當大家填完資料,送出刷卡訊息的瞬間,這樣才符合搶辦資格,若你剛好是這波的前一百名,那恭喜你,系統就繼續申辦流程。
如果不幸是第101名,也跟第兩萬名一樣被踢掉而已啊!
領有序號,是保證你在特定的那15分鐘內,你可以入場填寫資料後,跟大家進去搶辦門號,不是保證你就可以搶到啊!
其他時段,你也可以在大門口跟其他人排隊進場,要等多久,就得看當時的線上人潮啊!
mobile01_267539 wrote:
所以其他的詐欺犯只要能退款,就不算是詐欺囉?所以詐欺犯先騙人,如果受害者發現被騙就還錢;受害者沒發現被騙,詐欺犯就賺到錢而且沒事,是這樣嗎?...(恕刪)
1.沒錯,你發現被騙提出異議對方立馬還錢,這樣實務上極難成立詐欺
就像你去買東西但對方算錯錢,你提出異議對方立刻還錢,如此你是極難告成對方詐欺。
2.若你自己都沒發現被騙,對方當然也就不會有事呀。
對方算錯錢而你又完全沒發現,對方會有什麼事?
3.除非你能證明對方是故意以此手法騙錢,但也要台灣的司法願意挺你。
若你能證明某"小"商家是計畫過刻意以此手法騙錢,並有輿論支持,你或許有告贏的機會。
但對方若是大集團,在現在的台灣你應該是絕對沒有告贏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