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合併失敗
4G規定業者之間不能合作,且4G有頻譜上限,所以兩家4G要合併,再法規及實際作法還有很長路要走;兩家4G頻譜幾乎呈互補狀態,併後頻譜比中華還完整
5G並沒有規定業者之間不能和合縱連橫,所以兩家5G要併用法規與技術上沒有問題
以兩家5G合作前提下,5G在次換約時,NCC可能會基於頻寬效率因素把三個5G系統頻譜通通調成連續,並免某些廠商利用法規卡技術方式進行不公平競爭損害消費者利益。
5G還有一個可能..所有的廠商一起合作,統一定價,如同一類固網一樣
簡單預測:
5G的法規註定5G不會像4G一樣成功,5G價格會和3G一樣高居不下(ARPU>800)
中低階消費者(ARPU<400)會死守在4G,靜等6G狀態,來個4轉6
業者之間過度合縱連橫對消費者很不利,
業者之間適當合縱連橫對市場有利,
業者之間沒有合縱連橫,透過競爭對消費者有利
c3d wrote:
我就是不相信公平會不(恕刪)
倒閉的通訊公司基本上只有大眾電信
其餘和信.東榮.東信.泛亞主要是規模太小或盈餘太少而被合併
2014年12月18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裁定大眾電信重整程序終止,宣告大眾電信破產。2014年12月26日,大眾電信公告,收到臺北地方法院裁定重整程序終止並宣告破產,盡力維持網路運作及用戶權益(當時用戶數約60多萬戶,持續付費用戶約10萬戶)[4]。2014年12月29日,大眾電信董事長張敏玉召開記者會,建請行政院向臺北地方法院薦舉中華電信擔任大眾電信破產管理人;同日,中華電信代理發言人何旭輝回應,中華電信與大眾電信互為債權人與債務人,大眾電信應該找尋公正第三方擔任破產管理人較為適當[5]。
NCC核准大眾電信申請終止PHS業務
2015年3月11日,NCC第634次委員會議核准大眾電信申請於同月31日終止PHS業務,NCC於PHS業務終止日回收相關號碼及頻率,也協助PHS用戶攜碼移轉到五家4G LTE電信業者[6]。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A4%A7%E7%9C%BE%E9%9B%BB%E4%BF%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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