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星與台哥大合併公平會能過關嗎?

希望合併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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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ss00ee wrote:
希望合併失敗...(恕刪)

理由是什麼?
如果合併不成,大股東不願持續虧損,
直接宣佈關閉,
這樣對用戶比較好嗎?
抽屜還有支phs的手機沒訊號呢!
瘋子上網
可能樓主只要便宜的價格吧!?不然哪有可能會這樣子....老衲的台星都299在繳..流量只有10幾G在用.20G對老衲來說足足有餘(只因為老衲還有主門中華399在運作)
我覺得應該要分成兩個部分4G(3G)及5G

4G規定業者之間不能合作,且4G有頻譜上限,所以兩家4G要合併,再法規及實際作法還有很長路要走;兩家4G頻譜幾乎呈互補狀態,併後頻譜比中華還完整

5G並沒有規定業者之間不能和合縱連橫,所以兩家5G要併用法規與技術上沒有問題
以兩家5G合作前提下,5G在次換約時,NCC可能會基於頻寬效率因素把三個5G系統頻譜通通調成連續,並免某些廠商利用法規卡技術方式進行不公平競爭損害消費者利益。
5G還有一個可能..所有的廠商一起合作,統一定價,如同一類固網一樣

簡單預測:
5G的法規註定5G不會像4G一樣成功,5G價格會和3G一樣高居不下(ARPU>800)
中低階消費者(ARPU<400)會死守在4G,靜等6G狀態,來個4轉6

業者之間過度合縱連橫對消費者很不利,
業者之間適當合縱連橫對市場有利,
業者之間沒有合縱連橫,透過競爭對消費者有利
etss00ee wrote:
希望合併失敗...(恕刪)

我就是不相信公平會不給過,算不合併還是會倒,我哥以前有辦幾家到倒閉
Tracy k
只有WiMax那幾家和PHS系統的大眾是倒閉以外,其他的曾經的電信商都是被合併後消滅的
我覺得也有可能同個集團分為兩個電信公司,台灣大哥大把台灣之星5G整頓,但4G仍然是分別獨立的,畢竟台灣之星原用戶的4G費率遠遠低於台灣大哥大的4G費率。

或者是說台灣大哥大的用戶可以漫遊台灣之星的訊號,但台灣之星的用戶沒辦法使用台灣大哥大的訊號,去做一個區別。

其實方法都在他們手上。
ctstsk
有沒有意義是他們決定的,不是你
杜小毛
ctstsk 真的耶~這邊一堆道德意義魔人
台哥大會跌停嗎?
c3d wrote:
我就是不相信公平會不(恕刪)


倒閉的通訊公司基本上只有大眾電信
其餘和信.東榮.東信.泛亞主要是規模太小或盈餘太少而被合併

2014年12月18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裁定大眾電信重整程序終止,宣告大眾電信破產。2014年12月26日,大眾電信公告,收到臺北地方法院裁定重整程序終止並宣告破產,盡力維持網路運作及用戶權益(當時用戶數約60多萬戶,持續付費用戶約10萬戶)[4]。2014年12月29日,大眾電信董事長張敏玉召開記者會,建請行政院向臺北地方法院薦舉中華電信擔任大眾電信破產管理人;同日,中華電信代理發言人何旭輝回應,中華電信與大眾電信互為債權人與債務人,大眾電信應該找尋公正第三方擔任破產管理人較為適當[5]。
NCC核准大眾電信申請終止PHS業務

2015年3月11日,NCC第634次委員會議核准大眾電信申請於同月31日終止PHS業務,NCC於PHS業務終止日回收相關號碼及頻率,也協助PHS用戶攜碼移轉到五家4G LTE電信業者[6]。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A4%A7%E7%9C%BE%E9%9B%BB%E4%BF%A1
我也希望台哥台星合併失敗!
公平會審查的重點是如何確保台星原用戶之權益
台哥大照單全收就會過了
raphael107
確保台星原用戶之權益,是NCC的事。公平會的職責是監察及調查聯合訂價,壟斷等降低市場競爭性而導致整體市場消費者利益損害的行為。不過公平會不通過的可能性很低,他會說還有3+1家,足以確保競爭行為。
etss00ee wrote:
希望合併失敗(恕刪)


很抱歉,一定過!
c3d
一定的
ctstsk
一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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