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僅僅是小小的抱怨心得,提供給類似經驗或有需要的人做參考
事情的大致經過如下:兩年前與家人申辦台哥大的好速成双服務,但整體使用體驗不佳,遇過大大小小的問題。
比如明明在基地台範圍內,5G行動網路卻還是慢的誇張(甚至偶爾發現有降速)、固網不穩定、MyVideo與當初業者承諾的縮水(簽約後才發現)、合作的凱擘寬頻機上盒容易出現毛病等等;不過這些勉強能接受,遂與家人討論,決定到期就直接解約。
終於到今年十月,去台灣大哥大的直營服務中心去解約,過程不算順利。
當時是由不熟悉電子產品的家人去辦理的,一開始只帶了證件與印章(因為之前跟中華電信解約時有專人來回收機上盒,以為台哥大也是一樣的程序)所以多跑一趟回家取機上盒。
但工作人員在第一時間也沒告知完全需要歸還的部件,都是等家人回到門市後才又表示有缺件,導致家人多跑了好幾趟;最後是本人抽空去門市才解決,當下感覺工作人員有點故意,但都解約了就沒太在意。
直到今天台哥大突然發來通知,說我尚有一個月的資費未繳;
但我明明記得當時有「明確」講過行動+光纖都要解約,所以馬上打電話問客服,卻被告知當初門市人員只有解約寬頻網路服務,但手機門號還在,且合約規定好速成双服務的總資費是算在手機門號上的;也就是說就算退租了寬頻,我還是得補繳一個月的寬頻+手機號的資費。
所以越想越不對勁,趕緊回去找了當時解約的文件,對方確實只給我一份"寬頻退租申請書"與"用戶授權代辦委託書"。
總結:
當時沒認真閱讀合約與核對退租資料,而被迫要多繳費,確實是本人粗心大意,算是花錢買個教訓。總之這次的事件給大家做個參考,解約台哥大服務時千萬不要像本人一樣,完全沒確認文件導致荷包意外失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