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大家討論得沸沸揚揚, 覺得很好奇, 我也有大家說的"非終生"11/33各一門, 但是他本來就是不綁約沒有到期日, 如果我不同意, 遠傳可以單方面改我的約嗎? 而且遠傳當初也宣布接收所有亞太的資費合約, 如果單方面可以改, 那不是等於所有資費方案電信公司都可以找個理由改內容了嗎?
leslie67 wrote:看大家討論得沸沸揚揚, 覺得很好奇, 我也有大家說的"非終生"11/33各一門, 但是他本來就是不綁約沒有到期日, 如果我不同意, 遠傳可以單方面改我的約嗎? 而且遠傳當初也宣布接收所有亞太的資費合約, 如果單方面可以改, 那不是等於所有資費方案電信公司都可以找個理由改內容了嗎? 不綁約的情況下,是這樣沒錯啊!在不綁約的情況下,你用戶可以隨時NP走,而不用付違約金。那電信公司為什麼不能隨時調整月租費或優惠內容呢?這麼說你可能會比較容易理解︰一對男女,綁約等於男女結婚在一起。不綁約等於男女沒結婚,只是同居在一起。只是同居的情況下,假設女方認識更好的男人,不想跟你同居了,試問︰你能拿女方怎麼樣?同樣的,今天你認識更漂亮的女人,想搬出去住,女方有什麼權力阻止你?所謂的不綁約,說白了,就是電信公司跟用戶,雙方都沒有強制的約束力下,默許地相處在一起。用戶可以隨時NP走,電信公司當然也有權力隨時調整月租費或優惠內容。你亞太11 / 亞太33的不綁約,都只是電信公司單方面的給你的優惠。你也只是看在優惠上,而不NP走而已!因此,別把不綁約太當回事!等到年底了,遠傳公司對公平會的承諾到期了,你覺得遠傳公司有沒有權力單方面修改內容呢?(收回優惠)
亞太合約到期的無約,恢復原牌價應該是很正常的,但『不綁約』,我是覺得可以賭賭看,當然有某幾樓說男歡女愛分手就分手的,也有說用戶可以離,那遠傳為什麼不能離,這我都可以認同,但重點就是用戶要離,去遠傳門市辦理,那遠傳呢?用戶一直有乖乖繳費,你遠傳要怎麼跟我離?寄存證信函通知我?還是上法院告我?如果我就是不想改資費,難道你遠傳可以隨便塞個資費幫我簽新約嗎?還是直接把我停話?如果說你要恢復原牌價,那我就想請問,我的是不綁約,應該不會有原牌價的問題吧?不然在我辦不綁約的當天就可以跟我收原牌價費,不是嗎?當然這是我自己的臆測,我也不能說絕對,因為我好像沒看過有類似的前例,終身和不綁約好像就是台星跟亞太搞出來的,我也不保證遠傳會怎麼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