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johnson1231 wrote:NCC委員只剩下3個好像要4個還幾個才能做重大決策 其實蠻妙的,大法官釋憲都可以無視法律自行決議了,NCC委員竟然比大法官守法⋯是前者素質比較好,亦或是膽子比較小?話說回主題,我自己是用過幾個方式解決:1、原合約轉遠傳2、紙本委任有沒有其他方式的委任,就請其他版友補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