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不到還有這個玩意,太猛了企業 裝電話卡和節話器 自用是否合法?非法「網內互打」 月坑電信業數百萬警方查出,「艾克斯」涉嫌利用上千張人頭電話卡和節話器,讓上百家公司以「網內互打」每個月省下三成電話費,卻坑殺多家電信業者每月數百萬元的利潤,並且淪為詐騙集團最大幫凶! 一名電信業者表示,如果第二類電信業者都利用該技術節省話費,那麼他們花大筆錢架設基地 ...
不知道這起案件詳細的作法但是不管你怎麼做基本上都是不會違法的不過會"違約"像是如果你有可以網內互打免費的門號卻透過機器轉接 一次申請很多隻 然後讓別人打 你在收費用這樣子是違反合約的 電信公司可以片面的將你的門號暫停至於有沒有違法 到是沒聽過有人被告過 也不曉得哪條法條有規定(拿去詐騙電話那種例外)
kensans wrote:想不到還有這個玩意,...(恕刪) 基本上,用戶申辦門號的時候,合約上應該就會有這麼一條款限制,用白話文來說,自己用是無可厚非,但是如果有間接營利行為,電信業者應該是不會容許的.就像租房子一樣,你要當二房東收錢,也得要先徵得房東的同意才行吧!
所謂節費器應該是Mobile Trank或稱行動電話轉換器可以將行動電話轉為PSTN訊號,以便與市話或電話總機連結這是合法的設備!讓使用者可以透過公司總機撥行動電話時,透過轉換器以行動電話撥出,不管網內或網外,都會比市話撥行動便宜所以才會被稱為節費器!!!以前只有GSM系統時,東信與泛亞就有這種業務!逼得中華電信不得不降低市話撥行動電話的費率!!!該案應該是該業者向客戶另外收費,但沒有繳費給電信業者...才會被電信業者提出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