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xHome購物欺騙消費者又一樁,這次主角輪到我了

根據樓主的證據顯示, 這已經不是 "不滿意" 或 "有被騙的感覺" 了吧?

更何況,尋正常管道反應,得來的卻是 "笑話"!

當然很多人會覺得時效內 "退貨" 就好了啊! (退貨對他們來說根本不痛不癢)

但是時間是不是消費者的成本? (整天買啊退的, 煩不煩啊!)
ATM轉帳是不是消費者多負擔的成本? (可能會因為怕網路安全問題,而不用線上刷卡)

為什麼作為這麼大的網路購物平台,他不在賣東西之前,查清楚?
為什麼在不小心(姑且當作是百密一疏)賣錯東西之後,客服人員的回答沒有經過確切的求證?

一定要讓他們嚐到苦頭啦! 受害者請勇敢站出來!



我覺得這應該只是冰山一角,我看兩大購物網PxHome跟YxHxx類似產品很多,有多少是照實寫的?大部分都用一些模糊的字眼呼巄過去.....
剛剛在YxHxx看到另一支規格寫"USB 2.0 傳輸介面(FULL SPEED) "
到底是USB 2.0 (High Speed),還是USB 1.1 (Full Sped)???
基本上PCHOME有魚目混珠之嫌
但是他的解釋信倒不全然是錯的
USB的FULL SPEED的確是指12Mbits/s
USB 2.0 Hi-speed才是480Mbits/s
買USB產品前請務必看仔細...

隨便翻了一下Google
http://www.everythingusb.com/usb2/faq.htm

What is USB 2.0? Add Your Notes
Finalized in 2001, USB 2.0 is a complete overhaul to the Universal Serial Bus input/output bus protocol which allows much higher speeds than the older USB 1.1 standard did.

USB 1.1 allowed a maximum transfer rate of 12Mbits/second. That rate is now called 'USB.' Though some manufacturers label their products Full-Speed USB. Note that this seems a bit deceptive. Its easy to mistake Full-Speed for Hi-Speed.

You won't be fooled from now on as you now aware that Full Speed USB is only 12Mbits/second where Hi-Speed USB mode is capable of a much faster 480Mbits/second.

As an aside, USB mice and keyboards need only 1.5Mbits/s to function. That performance level is also named 'USB' by the USB Promoter Group.

To sum it up, USB 2.0 specification incorporates three speeds: Hi-Speed, Full-Speed and Low-Speed. You as a consumer don't need to figure out all the jargons. Just keep in mind that only 'Hi-Speed USB' and 'USB' host and devices exist.
誠心的請你退貨 和打電話去消基會申訴吧

就跟台灣現在亂成這樣 最後倒楣不就是我們人民嗎 (打個比方)

我們要站出來...鄉親阿 你共 丟恩丟 阿 這才是愛台灣啦 .....
贊成!對於只會賣,而不負責任的廠商,起來抵制吧!


icerc2001 wrote:
誠心的請你退貨 和打電話去消基會申訴吧

就跟台灣現在亂成這樣 最後倒楣不就是我們人民嗎 (打個比方)

我們要站出來...鄉親阿 你共 丟恩丟 阿 這才是愛台灣啦 .....

shollkee wrote:
"懶的退貨?"
我想一定有許多消費者跟你一樣有這種想法
所以才會一直姑息養奸的吧?

也許你會覺得
沒關係我以後不去買就好了
那想想其他以後將會上當的人吧?

消費者只要有理 (你連圖都有耶!大證據!)
退貨退錢都一定可以的
據理力爭才能夠讓他們真正了解消費者不是都"懶的退貨"的!


這樣說也對.
不過如果在退換貨的過程中耗費的時間精神價值大於$2290.不知您是退不退?
我的意思是:
若是廠商誤值規格.那應該主動與消費者聯繫.
若是惡意欺瞞.則應該要有罰則.
好像這兩樣台灣都沒有吧?

以上是從訂房子後產生的無奈心得~~~
嗯, 那應該是叫做"補償性賠償"吧.

在這裡似乎還是保護著財大,懂得法律的族群...

像東x啦...Yxhoo啦...以及本次的主角..之類的..

他們都可以隨便賣東西, 賣錯了..."有讓你退貨啊.." (好像他們還委屈,要幫你辦退貨)

但樓上所講的, (我很前面就提過了) 消費者買錯東西, 退貨轉帳...又買又退..

時間損失, 精神損失..........................."就是我們不爽的, 我們要爭取的".

(樓上所講的住宿, 我也有很深的體驗, 常常去住飯店, 民宿...)

目前本案進度, 樓主已經將投訴信件寄往消基會了, 等待更進一步消息中.

(需要用存證信函的方式寄嗎? 剛剛才突然想到, 應該同時知會PChome)


提供一下自己的態度,對於網購,我通常不會抱著他可能比較便宜的心態
多半是為了比較方便而已...
相關物品,其介紹規格是不會聽信上面的廣告詞的
多半先上廠商或是各論壇研究一番
然後再到這裡來購買,當然價格不要差太多也是重要的項目..
還有搭售的內容物是否有所異同....

在pchome目前只有兩三次購物經驗,包括一次退貨...
感覺是還不差~~

關於這個糾紛案件,我自己是覺得如果你覺得不滿意的話就去和pchome據理力爭吧
希望有好的結果~~~^^
小弟是建議退貨,

我也是常常在網路上購物的人,
說實話在pcHome上購物可能快十次有了吧...
(大多是買DVD, 偶爾也是買大部頭的東西)
其實每個PxHome上面不同部門的商品有不同的廠商負責...
上次我的第五元素雙DVD運送途中第一片鬆掉了有刮痕....打開來真是慘不忍睹,
雖然網站上面說dvd打開後恕不退貨,但是沒打開怎麼知道刮的花花的,
它們也是免運費的馬上到我家來把dvd片收走,然後過了幾天又寄一片過來...
(雖然這次是另一片dvd鬆掉了......但比第一次刮痕少很多也可以讀就算了)

小弟在網路上買東西時大多會看廣告之後,
跑去其他網站多比較...(MyAv, Mobile01, PIL等前輩的心得)才決定要不要買...
這樣可以少掉很多時間跟那些規格不符或者是寫的太好實際上不怎麼的貨物交涉
不過這次苦主看來真的是有點倒楣,
看看接下來pxhome會怎麼做......
還是退了吧...每天看到那隻mp3 player想到這件事情心情一定會不好,
會有礙身心耶......
其實僅以這樣的條件要求要有HIGH SPEED的機種是很難低
因為人家在FIRMWARE上都寫了是FS

FULL SPEED本來就是那個速度Orz
USB 2.0 FULL SPEED認證主要是為了表示1.1速度產品在2.0的控制器不會出問題

覺得不爽的話,最好的方法是用"不合乎需求"的理由退貨
--
鑑賞期就是為了這樣的問題而存在低
至於說PCHOME欺騙或是不負責任的話,那就有點太過摟
除非,他擺明了不讓你退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7)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