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在2011/11/4保固內透過(富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送修一隻shure SCL4耳機,
但經過一個多月間的維修過程,完全無消無息,最後判定可以更換新的一隻耳機,
於是滿心期待等它歸來,就在2011/12/12號當天接到通知,說美國原廠已完全斷貨,
因此替代方案就是以SE310來給予替換,此時我便跑到原購買處台中首都音響,
詢問事情經過以及試聽SE310,在試聽後發現SE310完完全全不合我的胃口,
此時首都音響表明若不接受的話可以再與代理商進行連絡。
於是就這樣我與代理商通了電話,
代理商從頭到尾的態度非常差勁,就是要我無條件接受那隻SE310,沒有任何轉圜的餘地,
我也要求退費,但代理商無視這要求。畢竟每隻耳機都有它的特性,
總不能隨隨便便在未與我商討的情況下就挑一隻耳機就叫我接受,
甚至還叫我這隻換來的耳機就當備用,在另花錢買一隻合我胃口的耳機,
原來這時才發現,代理商從頭到尾根本就沒要跟我商量的意思,並把所有的責任推給美國原廠,
身為一個台灣總代理就這樣辦事,那還要代理幹嘛,我直接購買水貨就好了,
今天我買了A糖果有瑕疵,拿去換後,對方說A糖果停產就直接給我B糖果,
也沒問我是否要接受,甚至也不退費,這樣算詐欺嗎,先誘拐我買A,其實骨子裡是要換B給我!
代理商差勁的態度,什麼都依照美國那邊指示來搪塞,完全只能單向溝通,代理商也沒想把消費者的回應向上秉報的意思,甚至有大家都接受此處理方式我就得接受的意味,我實在嚥不下這口氣,難道我就只能選擇吃虧,這樣有道理嗎??
事情的解決方案不是只有一條路,而是要經過雙方溝通妥協之後所擬訂出一條方案
這樣才是一個良好的商家!
而目前的處理狀況已向消保會提出申訴,希望能夠有一個好的交代
我相信這件事一定不只我遇到
我請教各位大大有無更好的建議?
我的訴求點很簡單就是換回同型號的耳機或是換取我所能接受同等級內的耳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