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12月17日付款,12月18日收到確認付款成功將於「近日」寄送商品的簡訊,但今天已經28日了,已經10天了,這符合一般大眾對於「近日」一詞的正常合理期待嗎?如果又改到1月20日出貨會不會有違約的問題呢?當初在訂購之時可就已經完成買賣雙方的契約了喔。
marcuswang wrote:現在似乎可以查到我的...(恕刪) 至少你知道她在到家路上了andy1007 wrote:已經有幾起收到傘例有...(恕刪) 這是真的嗎?!?!?!??請問有"真相"可以看看嗎?
andy1007 wrote:已經有幾起收到傘例有嚴重的損壞了感覺品質上好像沒有什麼保險 不會吧??真有這種事嗎?請損壞的網友將雨傘拍個照看看好嗎?我真的想哭了~~~有股衝動想要退費!!不想再等下去了!!聖誕節禮物都變成元旦禮物(還不見得收的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