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索羅穆‧大熊 wrote:這個我是不懂啦~~不過這個沒有法律問題嗎?如果帶在身上或放在車上被警察臨檢到了不會有什麼問題嗎?? 不拿出來亂揮的話光是帶者是合法的這是合法的防身器材依我多年保全的經驗這支還太長最好是能擺口袋裡這東西著重突擊性如果先曝了光隨便都可以找到抵抗甩棍的東西至於在車上個人覺得球棒是最合法的武器
以防身為目的的話在台灣最好的選擇應該是噴霧器了吧BB槍就別鬧了,光是體積你要怎麼隨身攜帶而且又沒有真正的制止能力刀子也不適合,隨便捅一下是會死人的而且要是對手拿出球棒或高爾夫球杆看你拿刀子一定是全力一擊,因為被捅一刀,不是他死就是你亡甩棍算是比較灰色地帶的物品容易收納,甩出來長度夠,制止力夠,不打頭應該不會容易出人命而且我認為,隨身帶甩棍是拿來防衛(對於一般人而言)不是主動打擊的武器(配合噴霧器使用)當然,最後底限是,不用甩棍的後果比用了更糟,那就看人選擇了不過,甩棍拿來趕會咬人的野狗才是最常用的用途!! 至於每每討論到防身工具,總是會有人說對上武術的人沒用這道理我個人是不否認啦但若一個歹徒要幹壞事,還要先練武練個幾年這成本實在是太划不來了我不敢說練武的人一定不會去作姦犯科但這機率應該是小到可以忽略
Shapheil wrote:為何不帶電擊器?防身...(恕刪) 電擊棒持有好像要去申請才行但以實用性來說像保全那種大支的,很難隨身攜帶手槍型小支的,攻擊距離太短,要電到對方,表示要非常靠近對方才行這技術門檻應該還不低真的要防身,噴霧器才是比較實用的選擇另外,噴霧器建議是霧狀跟水柱或膠狀各一免的要一個打十個的時候,霧狀的就噴下去就變成地圖兵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