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nnyHS wrote:
我覺得啦~
如果是我,我也不願意道歉~
因為樓主說過他的立場了,
他是去幫忙拍照,
自己也覺得餐廳不錯,
好心上來推薦,並且幫忙朋友打廣告,
而且當有朋友質疑,
他也馬上說他的確是來推薦並且打廣告,
並沒有刻意避嫌...
一切出於好意...
卻被瘋狂的質疑,
並且用激厲的口吻批評...

恕刪)


第一:
11. 嚴禁會員以公開發文、私人訊息或簽名檔等方式,進行商業廣告

唉~這裡的規矩~是都沒在看喔!可以推薦分享,但是不能「廣告」。

第二:理不直氣很壯,對店家的好意不是這樣用的!

第三:餐廳是不是千里馬我不知道,但是主動趕走伯樂就是不智。



PennyHS wrote:
每家店一定都有違規的地方(恕刪)


又是一個認為大家都違規我也可以違規的人。
台灣就是這樣到處充斥著沒公德心的商家,所以市容跟行人路權
才這麼差...

另外,大家是針對發文者的態度,並不是一開始就批評這家店。
wtsc777 wrote:
又是一個認為大家都違...(恕刪)


我並沒有認為別人違規自己就可以違規。。。
我很希望你看清楚我的內容!

因為是其他朋友提出"紅洋蔥"並無違規行為,
我是指出消息來源及所見不正確,
因為我當初去紅洋蔥用餐,
座車就是被停在正門口,人行道,
我只是反問,在人行道停車,不擺桌椅是不是就不算違規了??
文章內根本沒有任何支持違規行為的字眼...
為了反對而反對的心態比較可怕...
不過... 這不就是個網路...
我無所謂被攻擊,因為我並不是店家,也跟店家沒有任何關係,
就算他倒了,我也不痛不癢~
僅就事論事... 並無刻意想打壓哪方...
想炮,我很歡迎... 因為我不痛不癢,也根本不影響我的一切~
並且我沒有任何一句話沒有照實,
也沒有任何一句話斷章取義刻意放大...
只對斷章取義又理直氣壯的人比較感冒罷了~
我是一個整天只會泡在facebook、mobile01、youtube的過季宅女!

PennyHS wrote:
我並沒有認為別人違規...(恕刪)


一點都沒斷章取義,自己發的文還可以硬凹?

wtsc777 wrote:
一點都沒斷章取義,自...(恕刪)


那麻煩你告訴我,
我的文章哪裡說違規是對的!!
拜託你啦!!

真不知道是誰在凹~
我是一個整天只會泡在facebook、mobile01、youtube的過季宅女!
1999
1999
1999
1999
1999
重踩練習.間歇練習..計時練習.飛輪練習.練對方法才會進步
我的回應到此嚕,

全都是一些常常被攻擊的...

都沒力了我~

我是一個整天只會泡在facebook、mobile01、youtube的過季宅女!
重覆了重覆了重覆了重覆了重覆了重覆了.
我是一個整天只會泡在facebook、mobile01、youtube的過季宅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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