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員也清楚告知消費者規定
這有什麼問題嗎????
很多消費者就是很白的認為店家是服務業,要無上綱的滿足我所有要求..........
解決的方法很多,但是就是不肯做,一定要以我消費者的方便為方便............
aggregate wrote:
曾經到宜蘭買正常鮮肉...(恕刪)
castle0531 wrote:
你可以看一下我的文章
有兩篇當時被砲轟的很嚴重
一篇是星巴克
一篇是金車伯朗
星巴克的那篇,我被砲的體無完膚
因為狀況就是你說的這樣
結果星巴克過了一年,全部改成我當時提的建議
是不是因為因為我的建議,我不知道
但是以結果論來說,當時我的看法是對的
金車城堡那篇,我後來再也沒去過了,不清楚有沒有針對這樣的事情有任何的調整或是改善
店家有店家的規則
沒說明,沒訊息,那消費者就可以申訴
看過好多報導,消保官都說,商家必須提供完整之訊息,以免影響消費者權益
今天店家已經完整告知
我想,店員的態度是怎樣,也可能因為消費者當時的心境會有不同的解讀
整篇下來看不出來是好客還是奧客?
若是看得出來客人的好壞,讀者自然也會對文章的可信度產生一個程度的信任
pcborg wrote:
這時發現門上貼一條告示
pcborg wrote:
大大貼出的圖片,若我印象沒錯(也可能我大眼睛),在門口排隊是看不見的,只能見一張泛黃紙上寫著黑色字,貼在門口玻璃,就說每人低消為一碗拉麵,請問店家有把其他條件也放在門口,善盡告知客人嗎?
pcborg wrote:
開版時提到"這時發現門上貼一條告示,意為每人低消為一碗拉麵",這樣的告示就一般人通念,無法得出或意識到連嬰兒、幼兒也會要吃一碗的結果,因為一般人通念會想到嬰兒幼兒是無法吃一碗麵的,店家的公告應是針對大人。若大大的觀念上可以一望即知這樣文字可以得到嬰幼兒也含在內
六丁目 FB wrote:
Johnny_depp wrote:
樓主的星巴克事件ht...(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