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大夜市>真的有必要做那麼絕嗎!?

今天和我女友去師大的一間龍涎居(專賣雞料理的),因為之前不知道那裏有每人一百元的低消,加上我女友想進去

吃個麻油麵線而已,所以就闖進了這家店!!不過也因為我和我女友兩個人,那勢必一定要點兩百元才行。不過說時

遲那時快,正當我們還想要不要湊足兩百的時候,店員就問~"點這樣是誰要吃的!?"(我指我女友),然後店員竟然

把兩副碗筷硬生生的抽走一副!!XD~這時心想..."現在是啥情形?!點不到兩人就連碗筷也不願給嗎!?"不過也沒辦

法~菜都點了想說頂多下次不要來就罷!!就在用餐接近尾聲女友發現怎麼好像有被水滴噴到的感覺,抬頭一看竟然

牆上的冷氣管線滴水,這時候又叫了那位店員過來處理一下!!店員生說~"你要不要坐外面一點(XD~一張長板凳就

已經坐到最外面了是要坐到哪去啦!?),我再叫老闆修理!!"最後還是我跟服務生說你要不要用抹布放在桌上至少讓

他不會滴到桌上亂噴!!唉~真的不是說花不起那兩百元,不過也不用做得那麼絕吧!?連副碗筷都不捨得放著!!
板大:

印象中冷氣水滴到人,是可以罰錢的~
忘了是哪個法條去了~

有這麼優秀的服務生,板大,這是您的榮幸耶
何不把表揚一下這間店家,介紹給01的網友共襄盛舉一下啊~
好自私唷~公佈一下麻~
01推正名運動很久了。



又有人採雷了~
其實不是不公佈店家名稱啦!!只是畢竟我就是沒點到200元嘛!!(這種態度我實在不想點到兩百!)所以,實際上還是有點自知理虧!!我PO這文只是抒發他們服務態度上讓我覺得不是很舒服罷了!!食物本身並無不好~
就,換一家就好了啊,有時候雖然女朋友在場,但消費者若不舒服大可以買單不吃,再到01來公佈店名啊~~

哪一家啊? google用"師大 居 雞"找到的都是龍涎居 雞膳食坊 ~~
餐廳訂最低基本消費

要消費者點東西不吃

再上01幹啥

那餐廳有何錯

是01有溫暖還是01負責買單
To 5 10 15

我覺得你說的話太過於偏激了,樓主不過只是再敘述他所經歷的一件事,或許與你意見相左,你也不必這麼激動吧!
再者,我相信樓主不是在乎那2.30元或者是200元,而是一家店的服務態度,即使樓主題卻沒有達到店家所規定的最低消費,店家大可以直接跟客人說,本店有最低消費的限制,何必要擺出一副那種不削的態度呢?
難道,這就是服務業嗎?

你說 不滿大可不必來這家店,我相信樓主也不會再來了,但總有不慎的第一次吧,樓主po文只不過是跟他家敘述一個經驗,大可請板上的大大來說說看,而非無的放矢的在那酸溜溜的

你有這樣的想法

還好意思po文

就是有太多這種人 部分服務業才會一直為人所詬病
一昧的要求店家

只要是不要錢的

最低消費是指縱使沒點照人頭收一人一百

該店也沒真收

臉皮薄自尊心強也不用光靠網路舒發

光欺負店家不敢正面回應

好漢是當下要求

請給我餐具

我可以換位子嗎

得到的是否定的嗎

台端的意見就不偏頗

妳有這樣的想法

還好意思只指名回覆

就是有太多這總種人

好的店家才設下許多的規矩

當然 您的發言我100%尊重








簡單來說就是"態度 態度"

即便要低消....

該有的服務態度還是要有

而不是抽走一雙筷(筷子也要低消兩人用???)

樓主對於店家低消雖不滿意 但也盡量湊到該有的最低消費

難到最低消費就不能有店家最基本的服務態度嗎???
5 10 15 wrote:
一昧的要求店家只要是...(恕刪)


小弟我覺得大大還是混淆了重點

重點不在於 店家 是否有收 所謂的 人頭費~ 每人一百

既然該店 是有 最低消費制度的 店家大可以跟 消費者清楚說明

而不是說 消費者點不到該金額時 就以其他方式來抵消

樓主的確是可以向店家要求

雖然樓主的確沒有做~ 但這並不代表 他所該受到的尊重就會被折抵 或他不能在網路上發表意見

且似乎用了 欺負 兩字 是否有偏頗

呵呵 我指名 回覆 就在於 因為是你所回的阿~ 這是一種尊重 表示 是針對你所發表的言論回覆 而非亂槍打鳥

再者 我可是用 你回覆樓主的方式回覆你 所以對你來說 不算不尊重你

台端的意見就不偏頗?

妳有這樣的想法

還好意思說我指名回覆

就是有太多這總種人

壞的店家才會繼續生存

當然 您的發言我100%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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