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angjauwen wrote:
依我自己的經驗2人去...(恕刪)
如果業者覺得被凹了,大可不必做這件生意
而不是已被凹了來為自己的行為開脫
消費者覺得貴了可以不消費
業者覺得價格被殺到不合理可以不接這單客人
這是相互平等的
動不動就拿"奧客"來為自己想多賺點錢而又心裡不爽影響服務品質的行為來做藉口
糟透了
不過或許有人就喜歡這種感覺,就當作人生的另一種試煉吧
基於事前告知原則,建議商家可以在網頁跟電話訂房前告知
若訂房成交價格低於公告價格,所享受到的服務與品質將跟隨價格比例降低,或有一定機率消失
這樣,相信消費者就沒異議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