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wing wrote:
我想很明顯 樓主發文意思不在 "店家衛生" 或 "管教小孩"
而是
"報復"
只不過怎會很多人看不見這個"動機"?
是故意,還是刻意轉移焦點?
請問樓主心態是基於公義還是報復
這跟他小孩行為對不對, 該不該被譴責有關係嗎?
我說明分析清楚一點好了, 免得有人搞不清楚
就算樓主是基於報復心態好了
那樓主小孩的行為會由正當變成不正當, 還是由不正當變成正當嗎?
如果不會的話
那樓主動機就跟因小孩子發生衝突的事對錯不相關
就算樓主是基於報復心態檢舉好了
那店家佔用公有地, 故意污染環境, 和不衛生會變成合理合法的事嗎?
如果不會的話
那樓主檢舉的事一樣是正確該鼓勵的, 而動機跟檢舉這件事的對錯無關
一事歸一事
沒有人故意或刻意轉移焦點
只是一直有人分不清楚
一直在扯可以不要進去吃(不該檢舉的意思), 那是不是說對污染環境和佔用公地等就放過店家?
120元的豬排還要求衛生環境(要求裝潢就太離譜了, 但衛生不污染環境這是受法規保護的基本權利, 不該要求嗎!)
樓主跟店家的衝突雖然應該是起因
但這完全無損他檢舉店家行為的正當性和合法性
也促進社會正義(如果因此讓店家不污染環境不佔用公地注重衛生, 這對社會公平正義進步沒幫助嗎!)
店家這種違法行為, 跟店家沒糾紛的人都該檢舉了, 樓主跟他們有衝突更適合檢舉他們
我看不出樓主那裡錯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