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ibasakikou wrote:
今天我開餐廳,說來用餐就可以無限拿哀鳳拿到爽
一個人五千
結果你來了以後,我跟你說 "不好意思,今天手機都送完了"
阿但是你滷肉飯已經吃了,你要付五千
請問這樣合理嗎?
或是今天我說是五月天演唱會門票8千
結果你買門票進來,發現全都是一些沒聽過的地下樂團
但是我說你已經聽了,所以不能退費
請問這樣合理嗎?
除非今天樓主是在 "用餐之前",就被告知 "今天供應量已經不足" 這件事
而樓主自己執意要用餐,那當然吃飯就要付錢
完全在沒告知的情況下就不供應
這樣也有人能護航,還真是開了眼界!
佩服!
您一舉例就比我打一大堆字還要清楚明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