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商家 台中清水 一元牛排館

人在做天在看
事有必至,理有固然。惟天下之靜者,乃能見微而知著。
人健,路不長
小朋友請管好吧
這次是玩杯子
下次如果在裡面跑被燒紅的鐵板燙到
你這優良父母是不是又來爆一下料
常看到有些父母 任憑小孩在餐廳吵鬧嬉戲
我之前在餐廳打工
還遇過小孩在裡面追逐
結果讓一個撞到一個端熱湯的服務小姐
小姐為了不讓熱湯去燙到小孩
被熱湯燙到也不敢讓湯打翻去噴到小孩
結果手臂燙手 她們父母來也只是說抱歉喔
把小孩念一頓就當沒事了
請把小孩管好 別發生意外時才在那邊怪東怪西
小朋友請管好吧
這次是玩杯子
下次如果在裡面跑被燒紅的鐵板燙到
你這優良父母是不是又來爆一下料
常看到有些父母 任憑小孩在餐廳吵鬧嬉戲
我之前在餐廳打工
還遇過小孩在裡面追逐
結果讓一個撞到一個端熱湯的服務小姐
小姐為了不讓熱湯去燙到小孩
被熱湯燙到也不敢讓湯打翻去噴到小孩
結果手臂燙手 她們父母來也只是說抱歉喔
把小孩念一頓就當沒事了
請把小孩管好 別發生意外時才在那邊怪東怪西
好可怕的人, 當面不敢跟老闆娘針對她的言行不當理論,反而背後插刀,

有正義感的人是會檢舉所有不當的店家,而不是針對性的報復
如果今天的情況是~~~
開版的隔壁有一個煙毒槍械犯
兩邊住一起久了也相安無事
結果有一天兩邊發生了爭執,我們無法證明是開版的錯還是煙毒槍械犯的錯,或是開版的有錯但他美化了他的行為
反正就是開版的沒有去靠自己的力量去嗆輸贏,而選擇了國家的體制行動...開版的乘機蒐集了對方家中一堆毒品及槍械軍火的照片及交易影片,然後報警處理。

而在此罪證確鑿的情況下,只因開版的對被檢舉人有不滿才去檢舉...被檢舉的就不應該受責罰嗎?還是要徵求一個完全純潔無罪的才能檢舉呢?
一個人或一件事的行為及過程可以受公評,開版的可能或確實有錯,但是被檢舉人的犯罪也的確是犯罪不能忽略。這不應該是現代法治國家該有的觀念呢?
當我們在電腦前聊得很爽時怎麼也不想想,因為這些"挾怨報復"的人,又讓我們的社會問題少了一項,這不也是件好事嗎?
PYCB wrote:
如果今天的情況是~~...(恕刪)


他當然可以這樣做,這樣做也絕不是對社會無益,但是PO上網來是為了什麼? 讓大家喝采嗎?

要是大家今天看了這樣的文都可以認同他的動機,那我覺得社會也真的是病得不輕了。

以後大家要不要檢舉不是看店家符不符合規範而是看他有沒有得罪我。
PYCB wrote:
如果今天的情況是~~~
開版的隔壁有一個煙毒槍械犯
兩邊住一起久了也相安無事
結果有一天兩邊發生了爭執,我們無法證明是開版的錯還是煙毒槍械犯的錯,或是開版的有錯但他美化了他的行為
反正就是開版的沒有去靠自己的力量去嗆輸贏,而選擇了國家的體制行動...開版的乘機蒐集了對方家中一堆毒品及槍械軍火的照片及交易影片,然後報警處理。


應該這樣說

平常沒事都跟隔壁煙毒槍械犯喝酒唱歌,稱兄道弟.

哪一天兩人鬧翻,不爽就去檢舉他!

----------------------------------------------------------------------------------

當你知道你隔壁可能是煙毒槍械犯.(違規營業?)

為什麼不直接檢舉他!平常還會一起喝酒唱歌?(消費捧場)

請問這位PYCB,這是怎樣的一種心態?


PYCB wrote:
而在此罪證確鑿的情況下,只因開版的對被檢舉人有不滿才去檢舉...被檢舉的就不應該受責罰嗎?還是要徵求一個完全純潔無罪的才能檢舉呢?
一個人或一件事的行為及過程可以受公評,開版的可能或確實有錯,但是被檢舉人的犯罪也的確是犯罪不能忽略。這不應該是現代法治國家該有的觀念呢?
當我們在電腦前聊得很爽時怎麼也不想想,因為這些"挾怨報復"的人,又讓我們的社會問題少了一項,這不也是件好事嗎?


要檢舉就直接檢舉,而不是"挾怨報復"!!

我希望我旁邊是真壞人,而不是假好人.

另外 如以這樣把攤販問題當作犯罪來看.

生活在台灣也沒有甚麼樂趣可言!!

高道德心不是用在這種地方.

請問閣下跟朋友在逛夜市當下,會想要去檢舉他們?
贊同!!!
要檢舉為何不一開始就檢舉,還進去用餐~
用餐完覺得店家得罪他們一家子了,就想盡辦法要報復店家!
這種人還蠻可怕的,平時可能稱兄道弟,下一秒馬上翻臉不認人!

而且我真的覺得版主所敘述之事可能和事實不符,
通常店家會制止的是危險的行為或是有打擾到別人的行為~
如果小孩真的只是乖乖在自己座位上玩杯子,應該不太可能會被罵呀!!!!!

Dwing wrote:
應該這樣說平常沒事都...(恕刪)

Dwing wrote:
應該這樣說平常沒事都...(恕刪)


所以說這一切的重點就是...兩邊都有錯
開版的可能是因為小孩的行為跟店家起衝突(誰對誰錯只有雙方知道)心生不滿才挾怨報復去挑毛病
店家平時違規沒有問題,結果偏偏得罪了開版的,結果這習以為常的事就這樣被捅出來了...

如果分成兩碼事看就清楚多了,觀念沒什麼不同,只是一邊是以人性觀點去看這件事,另一邊是以法規觀點去看這件事~才造成以上的爭論
PYCB wrote:
所以說這一切的重點就是...兩邊都有錯
開版的可能是因為小孩的行為跟店家起衝突(誰對誰錯只有雙方知道)心生不滿才挾怨報復去挑毛病
店家平時違規沒有問題,結果偏偏得罪了開版的,結果這習以為常的事就這樣被捅出來了...

如果分成兩碼事看就清楚多了,觀念沒什麼不同,只是一邊是以人性觀點去看這件事,另一邊是以法規觀點去看這件事~才造成以上的爭論


樓主一口氣舉報了

1.消保官
2.環保局
3.警察局
4.國稅局

還真的看不出店家是十惡不做的人!

出口氣就算了,還全面追殺,不留餘地?

小弟不是完人,是一介草民.

所以很慶幸我週遭沒有像樓主這樣正直的人.

不然逛夜市,風景區攤販買東西的樂趣都沒了!!

或者上班一起買飲料,突然隔天自己就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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