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大家一間好吃的店~叫"嘉味軒",真的好吃。我是台中本地人,以前也認為吃鳳梨酥要買樓主講的那家,因為老實講,他的鳳梨酥真的好吃,我拿給很多人吃都說好吃~但有次我媽說有一家你可以試試看,我硬是不吃,我媽就說你怎麼這麼固執,就吃吃看,不好吃以後就不要吃了。結果一吃~~~真的是太好吃了~~~而且還有很多名人推薦~~~最重要的是"老闆或老闆娘"真的不吝嗇,還會請你試吃看看(不是切成小小的用牙籤試吃,而是整顆的請你試吃)。讓沒吃過的人也可以知道口味後在買,這種服務就甘心耶!真的很棒~~~講這麼多,各位網友有空可以去買來吃吃看
像這樣的店家我是不會去光顧的,管它俊美還許X美之前有吃過他們家的東西,可是別人送的,我從沒去買過台灣的消費型態是該重修重修的好吃的店家,我們應該給它鼓勵鼓勵但好吃+很跩的店家,那就別鳥它沒錯,它少你不少,所以不買它帳也不會睡不著還有,服務業不笑難道殯葬業來笑?可是,有錢是老大?誰教你的??
我覺得客人可以挑店家、店家也可以挑客人...兩者的立場和地位其實差不多啦...不過店家挑客人只限於你自己是老闆...老闆才有權利挑客人、說我不爽賺你的錢...但自己得負擔所有責任與後果(包括生意變差、甚至倒店的任何風險)做人家店員的就不可以替自己的老闆挑客人了...等你自己當老闆隨你愛跟誰作生意都可以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