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0
謝謝各位網友的回覆,一種米養百種人,每個人的思想都不一樣,不可強求一定要跟我有一樣的作法。

今日15:00水舞谷關主管有來電溝通後續處理方案

經過彼此溝通之後也達到一定的共識,事情就此落幕了!!
應該精神賠償5千萬...好無聊..好無聊.真無聊.太無聊..
吃一點虧而已,而且他至少不是當天你到了才通知你,什麼都要計較,一輩子計較不完的

jackey-kung wrote:
應該精神賠償5千萬....(恕刪)

五千萬應該不夠

應該一輩子去都免費

這樣子好不好?
chang578 wrote:
五千萬應該不夠應該一...(恕刪)


只要有賠償都好,顯現業者誠意,
沒有就告到消保官,
刷卡訂購完成,業者就有責任,
該自己權利,不要吃虧.

pig1407 wrote:
今日12/19中午1...(恕刪)


事情可大可小,端看樓主心態.
不過看到樓上一堆酸民發言,還真覺得不恥.
連"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的道理都不懂,
反正不是影響到自己就到處發酸發臭.
歡迎留言,只要不謾罵攻擊,留言一律五分奉上。

aaaaabounce wrote:
事情可大可小,端看樓主心態.
不過看到樓上一堆酸民發言,還真覺得不恥.
連"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的道理都不懂,
反正不是影響到自己就到處發酸發臭.

如果每一位都像你的 發言

支持樓主以及給他相挺

那發這篇文就成功了
有沒有這麼氣
有沒有這麼嚴重
請問您損失什麼
網路費?電費?
祝你索賠成功
加油
謝謝各位網友的回覆!我只是要我應該得到的權益!我付出了我的義務(訂房馬上刷卡付錢)。可能這件事情不是發生在各位網友的身上,所以比較沒有辦法體會這種心情!!
水舞集團在台中算蠻知名的,但各體系的服務態度真的不怎麼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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