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加強員工教育>南投浪漫滿屋戀愛館

Dwing wrote:
不知道把旅館內的液晶電視搬回去,是不是與竊盜行為無關?

下面那四人可不可以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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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旅館注意,千萬不要順手把東西帶走,小心得不償失,來看看四名年輕男女,到飯店狂歡,離開時把高價寢具全都搬走,包括羽毛被、抱枕、手工杯墊,總價值超過一萬兩千元,幾乎一件不留全帶走,最後被判處4個月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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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 http://www.ttv.com.tw/news/view/?i=09906284923001I

引用來源: 住宿打包外帶 3人遭判刑4月 搬走1萬2寢具 被罰36萬 - 新聞摘要 - 優仕網共產檔 http://share.youthwant.com.tw/DN5075302.html...(恕刪)



請先搞清楚下列兩點:
1.Dwing大舉的例子法院判決理由為何?用什麼罪名判?
2.何謂抗告?

否則以Dwing大的法學程度來說,只會雞同鴨講
哎呀呀呀呀......怎麼那麼多人要拿床啊~電視啊出來比喻呢?

一般旅館民宿都有的設備不能拿走是基本常識,但是今天樓主拿走的是她另外花錢的布置,她以為保麗龍愛心可以拿,沒問清楚,沒看清楚就拿了。所以她錯了。

不過業者沒有口頭告知不能拿(確保雙方已盡告知義務與接收訊息),單方面自以為有標示客人就應該看到。這也是不正確的。這跟許多店家的售價板,用一個極小的99元"起"一樣,不小心上門消費上當的人如果面子較薄只好自認倒楣。

而且民宿的口氣也不是一個開門做生意的業者應有的態度。如果說:小姐,請問住宿時的布置還滿意嗎?我們在整理房間的時候發現少了一個保麗龍愛心,這是要重複使用的,如果小姐喜歡的話,我們可以協助代購?請問什麼時候方便把物品寄送回來?類似的對話不是皆大歡喜嗎?

難道民宿業者一開始對上門消費的客人就"有罪推定"的口氣要掌聲鼓勵鼓勵嗎?

每個人都會做錯事,不要整天在網路上拿放大鏡檢視別人的一字一語為樂,多一些包容就沒有那麼多爭執與仇視。

ludwig0201 wrote:
請先搞清楚下列兩點:
1.Dwing大舉的例子法院判決理由為何?用什麼罪名判?
2.何謂抗告?

否則以Dwing大的法學程度來說,只會雞同鴨講


當然!

個人不是學法,只是小小的黑手!所以也只會上網找例子!!

不過假如民宿不去電樓主,直接call鴿子.

不知樓主會不會好過一點?

要不要親自跑一趟去解釋?

gamekiss wrote:
想問一下戀戀大大 如果是妳(你)會如何PO這篇文章 無筆戰的意思 因為看完整串文章 都有兩邊不同的聲音
如果妳(你)是樓主會如何陳訴這件事情



如果我是樓主的話~~~我不會上來討罵a=..=因為有錯再先~員工態度不好在後....
如果今天樓主是用可憐的方式上來請教各位大大~說他不小心~不知道那個愛心不能取回!
然後接到電話,樓主也很客氣很卑微的跟民宿服務生說我馬上寄回去~真得很抱歉!但是!
民宿主還是用他那種((不舒服的語氣)那該怎麼辦?或許!!!結果會大有不同=..=

MARJORANA wrote:
當我知道非消耗品的東西被未經告知取走,我會準備好搜證系統再打電話客氣諂媚的做滿意度調查,到時登門拜訪的不是開門的一腳,而是接到失竊報案登門拜訪的戴帽子。

其他姑息養奸的有氣度有智慧的服務業做法,就是當縮頭烏龜自認倒楣,一堆有風度而自認倒楣的業者,造就了一堆沒風度無理取鬧的貴賓,~
搞到現在普遍認為服務業不忍氣吞聲逢迎諂媚就是態度不佳,馬上就會被誹謗級闡述莫須有的客訴,更誇張的是客訴者誹謗別人造成從業者工作權莫名的受到損害,還不須負法律責任...



如果我是民宿主的話~我會先討論我的員工他是否真的有這樣子的不禮貌....
因為理直可以氣和~~不用氣粗!!再來我會看這位小姐他的態度!!!如果他說說而已不把東西寄回來!
那再來採取所謂的法律途徑!這!絕對不是姑息!只是!每個人都有不知道我規則的時候....
就如我剛剛說的!
這次有這樣的事情發生!下次我就會在有這消費的客人~特別註明~~玫瑰花球要和鑰匙一併交回喔!

就如維大力事件也是2種聲浪丫~有人覺的廠商先告錯了~有人覺得告的好!但!同樣一件事給了2種反應後
其實~~對這家廠商也是會產生所謂的(忘之卻步)的效應~不是嗎?

所以,這樣不叫忍氣吞聲~~~很多時後贏了面子輸了裏子~倒不如雙贏~~~不是嗎???


Dwing wrote:
大家看不過去的是樓主的心態.

樓主不就是仗勢 "服務業應該怎樣又怎樣....." 的前提下

才上來敲鑼打鼓PO文,希望網友幫忙站聲?



我想我們都不是樓主=..=我無法猜測他想要表達的是啥!
只是=..=!網友讚聲又能怎樣!!.....
如果樓主的心態真如您所說的!那他真的該想想....
相對的.....或許民宿主也該想想...是不是真的語氣給人不舒服了....
雙方都該想想吧= = !!
公公說:老天拿走你多少,就會還你多少,我說:敢拿走老娘東西,我一腳踢死你

anpewu wrote:
每個人都會做錯事,不要整天在網路上拿放大鏡檢視別人的一字一語為樂,多一些包容就沒有那麼多爭執與仇視。


包容?

是要大家包容誰?

"做錯事,被大小聲不爽,上網PO文公幹對方"

"大小聲,想取回被拿走東西的人"

敢請問 樓主 妳PO的動機用意是?

MARJORANA wrote:
我相信,:敢拿走老娘...(恕刪)


我太太太太同意您的看法了~~~

我最近有一種論調~~
叫“息事寧人”~~~
相信很多店家~~因為被冠上服務業~~
常常在消費者犯規時~~不想把事情鬧大~~
下意識裡所產生的消極想法與態度~~
就是算了~~
畢竟開門做生意~~以和為貴~~
吃點悶虧沒關係~~~
但卻養成消費者意識高漲~~
常常不對的事情~~卻認為是對的~~
一但凹不過~~就上來網路大肆宣揚~~教大家不要去~~
此棟樓就有這種意味~~

不過相信絕大部分的網友都是屬於正義的一方~~
看的清楚事情的真相~~

真希望樓主自我檢討~~~蓋這棟樓的意義~~
您真的覺得眾人皆醉我獨醒嗎???
這麼多的鄉民觀念都與你不同~~
那到底是哪裡有問題~~???

下次別在這樣子了!!! 好嗎!!


Dwing wrote:
包容?是要大家包容誰...(恕刪)


氣成這樣喔?請問樓主有你所謂的"公幹"民宿業者嗎?你總把別人的話誇大套進自己想的那樣,一個局外人何苦呢?

anpewu wrote:
每個人都會做錯事,不要整天在網路上拿放大鏡檢視別人的一字一語為樂,多一些包容就沒有那麼多爭執與仇視。(恕刪)


我覺的這些話應該要拿來說給樓主看的吧

不然今天樓主上來po這文章的動機是什麼?不就是要讓這間民宿的生意一落千丈嗎,大家一起抵制不要去這間民宿,不就是這樣嗎?

現在網路發達真的是古早人說的,好事沒人知,壞事傳千里

tnutem wrote:
我覺的這些話應該要拿...(恕刪)


給樓主看,也給業者看吧!

日月潭附近民宿何其多,敢開民宿就不要怕碰到不符合期望的客人。
現實狀況是客人選民宿,不是民宿挑客人。
除非生意好到不怕客人上網抱怨,檢討一下自己的作業流程或態度是否有需要改進的地方有這麼難嗎?
兩敗俱傷的結局。

好客人VS好民宿
好客人VS壞民宿
壞客人VS好民宿
壞客人VS壞民宿

我也不知道本篇是哪一種,畢竟雙方都不認識。但是問我這個沒住過浪漫滿屋的人以後會不會去住,我應該是不敢去。做一個有禮貌的客人是應該的,但如果出門遊玩還要小心翼翼戒慎恐懼,那就不必了。



ludwig0201 wrote:
給樓上一些自以為很懂...(恕刪)

就一堆不懂法律還以為自己真的懂很多的一樣
我就說了這告不成的 還在那邊竊盜不竊盜的
連真正的竊盜是什麼都不知道了
說侵占我還可以認同 竊盜?慢慢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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