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加強員工教育>南投浪漫滿屋戀愛館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
小姐~你的所作所為店家是可以告你的~~~~~

還有台灣的「輕微竊盜」擬改告訴乃論~目前應該是還沒通過
所以還是拿人東西即使是一顆糖也是公訴罪唷~
你要不要趕快找你的律師好好討論~

還有順便告訴那些說"怎麼可能沒拿過飯店東西"
"是低~!連牙膏都沒拿過~"
飯店或旅館不是免費的屈臣氏讓你拿試用品不用錢

出國,若是你小費給的多,服務生會送一整組名牌盥洗組給你唷

還有~我不是工讀生唷~這間民宿請不起我低~

n700324 wrote:
看了以上各位的回覆一窩蜂的傾向業主是對的 讓我覺得自己也不會去浪漫了
因為有點詭異 照理說不可能會這樣一面傾
唯一的解釋是業主也有在關注01發動了一堆工讀生來反駁...(恕刪)


看了你回覆一窩蜂的傾向樓主是對的 讓我覺得自己一定會去浪漫了
因為有點詭異 照理說眾網友不可能會這樣一面傾
唯一的解釋是你也是樓主,開個分身來反駁

這樣解釋你滿意嗎?

玉米大師 wrote:
看了你回覆一窩蜂的傾...(恕刪)


有可能是她男友或老公~我說有可能唷~
這一間民宿之前在01就爭議很大了

想知道的自己搜尋吧

沒想到還有人羊入虎口?

至於有人很想去住看看的,快去啦~別忘記回來發表心得呢

yu_ping1129 wrote:
前幾天去住了網路上風...(恕刪)


樓主我奉勸你如果要取暖po在FB會比較好

話說回來這間我也住過

房間小了點

潮溼了點 (當初我是選有大浴缸的房型)

車難停了點 (當晚房客太多)

基本上還不錯啦!!!



標題:<請加強員工教育>南投浪漫滿屋戀愛館
發表人:yu_ping1129

yu_ping1129 wrote:
前幾天去住了網路上風評很好的浪漫滿屋戀愛故事館,

因為網路上的圖片真得很吸引人價錢也很合理,

而又剛剛好下個禮拜是自己的生日所以定了日月套房+980的花床佈置套票

到了現場外觀真得跟照片上的一樣漂亮,

老闆態度也很合善,<因為我要開立統一發票請錢,但是不會寫國字的一二三四,老闆很撘心的說我來就好>

整棟民宿有點類似公寓套房那種改建的,但是改建得還OK就是了,

進了房間,跟想像的一樣

房間有兩面都是玻璃的落地窗所以採光異常的好,但是唯一的缺點是他是外面也看的到裡面的那種,所以最後還是得拉上窗簾.

而因為房間本身不大,所以啦上窗簾後是顯得更小了一點,

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拉上窗簾後空間變小了,所以我跟我先生都覺得房間險得很悶(十一月下午五點的天氣),

而花了980的花床布置包含了紅酒+兩個愛心花汽球+一個愛心花保麗龍球+很多玫瑰花+很多蠟燭,真得很浪漫



老闆所準備的紅酒很好喝,不苦不澀很香,

最後就在浪漫以及床非常軟的作用,一下下我們就睡著,隔天我們就帶著愉悅輕鬆的心情及愛心花保麗龍球回到台中,

回到台中後重點就來了---本來會給這趟旅行80分的我們瞬間降到59分列入不主動去也不推薦朋友去的原因

回到台中後接到了民宿女性工作人員的電話(以下簡稱工)

工:O小姐嗎?你們是不是有從房間內拿走一個愛心花保麗龍球?(一氣喝成的質問口氣)

我:對阿,怎麼了嗎?

工:那個東西不能拿走,妳們這樣是偷竊竊盜!!!(怎麼第二句就是這句呢??還說得非常非常肯定我們是竊盜)

我:阿!!是喔?!我們不知道耶!!

工:呵(冷笑)~那上面我們就有寫阿.(一副你看不懂中文的口氣喔)

我:(立刻拿起那顆保利龍球..看到了所謂有寫的紙條)...阿..我現在看到了..真的耶..不好意思喔....我們以為那是套票禮附贈了禮物

工:妳們定的套票也才980,你知道那顆愛心就要1500嗎??你們什麼時候可以拿回來?(一副你也不想想你財副多少錢的口氣)

我:(故意轉頭對老公很大聲的說)..老公現在人家問我們什麼時候可以拿回去,因為他說我們這樣是偷竊侵佔的行為.(開始不爽了)

工:對阿!你們快點拿回來你們這樣是侵占偷竊!!

我:算了寄黑貓好了,這樣比較快.

工:沒錯你們這樣比較快,明天早上會寄到嗎?你們這樣是侵占偷竊!(再次一直重複)

我:應該把黑貓應該是今天寄明天到,不然您可以打電話問問看黑貓是不是這樣!!(已經非常不爽了)

工:喔(立刻掛電話)...這段旅程就在這樣的end裡endding


這件事讓我不爽了很久,,也是第一次碰到這麼沒禮貌的女性工作人員!!
或許一開始是我們不對..沒去注意到所謂的紙條..所以就自以為的帶走了東西..
但是
第一,當您一打來時我可是立即的道歉,很且口氣是良好的
第二,當下我也立刻說我會立即還您,畢竟台中到魚池有距離,所以沒有辦法立即就變到您身邊
第三,最後決定黑貓宅及配了以後,您要掛電話也該說聲再見或什麼的,而不是這樣直接掛電話吧?
身為服務業,這樣的口氣跟回應真得很不應該,直接用質問的口氣說我偷竊侵占,那是不是我現在可以說你污衊?難道現在開民宿的口氣都能這麼大嗎?
當下真得很想回他說.老娘我要偷也不會只偷一個1500的東西!!!我何必花2500+980去偷你一個1500的東西?

因為這件事情真得不爽了很久.也讓我跟我先生決定這間目前我們是不會推薦的...而我們也覺得這是我們目前住過服務最差勁一間民宿!!!!(即使一晚980的汽車旅館服務都比較好)

以下附上他所謂的紙條!



真得不明顯吧??還是我眼睛太打瑞?



yu_ping1129 wrote:
我想請問大家看圖片中覺得那瓶紅酒如果沒有喝完可以拿走嗎? 後面那兩顆氣毬可以拿走嗎?

我個人是覺得可以

所以對我來說那顆裝飾品本身不是房間內的標準配備,而是因為我們加訂的關係而有的,所以他們對我的感受相同於那兩顆氣毬跟紅酒,

但是因為酒喝完了,氣毬太大所以都沒帶走

而我想帶走尚能用的東西,是臺灣人不浪費的習俗,我想各位不用裝的很高尚好像自己沒做過一樣吧?!

而我想這篇文章重點在員工態度,難道現在員工態度就可以用這種興師問罪的態度嗎?

我不怕她告我,要告我還很開心,因為可以把事情鬧更大^^
我希望大家知道他們處理事情的態度這樣!!

再者,今天並沒有否認我沒錯,並且我也道歉了,但他們的態度似乎不得體,不是一個服務業該有的態度,要告就去告,弄得人盡皆知不是更好?

最後,上面三位回覆者,身為員工的你(妮)真的這麼認同自己的服務態度嗎?

不知者無罪,我在法律上站得住腳的,不是嗎?^^

我想我很中立的說出事實,但是看者似乎卻不中立呢^^


台灣就是有你們這種人已經當幫你護背

講話再大聲嗎妳第一天住宿嗎


拿東西回去就是不對

民宿老闆換妳經營好了.經營3個月物品東西被拿光光.這樣妳滿意嗎

yu_ping1129民宿老闆:沒關係反正不知者無罪






或許他不是間好民宿;
但你也不是個好客人!
不知者無罪,我在法律上站得住腳的,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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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可以這樣呀~~

我不知道偷東西是有罪,所以沒事!
我不知道拿刀砍人會死人,所以沒事!
我不知道喝酒不能開車,所以沒事!

以後不管發生什麼事就說不知道,就什麼事都沒有囉!!

kito wrote:
這一間民宿之前在01就爭議很大了

想知道的自己搜尋吧

沒想到還有人羊入虎口?

至於有人很想去住看看的,快去啦~別忘記回來發表心得呢...(恕刪)


問題早已不在這家民宿本身如何
也不見得不認同樓主的人會去想住這家民宿
討論重點早轉移至原po本身的邏輯及法律常識上去了
如果要說這間民宿在01評價不好(新舊館的差別),也跟樓主的事是完全兩碼子

建議以後各飯店都在(不可帶出場)的物品上

裝上(發報器),只要(帶出場),門口的警鈴馬上大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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